各镇民政办、养老机构,下属各单位:
现将《灌南县民政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民政局
2019年6月12日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委〔2015〕1号)和省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2016版)的通知》(苏食安办〔2016〕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及省市县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全方位加强民政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监管格局,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动我局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社会老人(儿童)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标准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专人负责、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对噎食、误吸、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库、登记、支出、加工等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留样备查,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有纪录;养老机构每周应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做好餐(饮)具消毒并有纪录;餐厨垃圾每日处理,餐(饮)具、厨房和就餐区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职工、老人(儿童)及社会各界对民政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幸福感显著提高。
三、工作内容
局“领导小组”采取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督查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1.召开会议。召开民政系统食安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工作部署专题会。
2.开展宣传。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举办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展览演示、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针对养老(儿童)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养老(儿童)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二)自查阶段(7月1至7月31日)。对本单位内按照工作标准进行逐项排查。不留死角,对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不彻底的要及时整改。
(三)专项检查阶段(8月1日到8月20日)。组成检查小组,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逐家检查。对排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机构,按规定送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务必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四)督查整改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检查小组以检查阶段提出整改内容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养老(儿童)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查、留样制度。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精心策划,认真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现场查、看、问等方式认真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责令当场整改,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三)营造氛围。充分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上门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动员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入住老人参与,营造协同共治的浓厚氛围。组织食品安全入户活动。突出“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组织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要充分利用第三方服务组织及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服务等契机,采取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咨询解答、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防范措施。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