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了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养老保险费用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参保范围
1、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各村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对2010-2011年已参保的人员今年必须参保。
2、对2012年达到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2012年应参保(16—59周岁)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今年做好思想工作必须参保。
二、个人缴费的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人每年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1400、16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多缴多得。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
四、奖惩办法
1、
2、保险费用征收工作作为4月份村级共性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
五、组织领导
1、镇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郑宏恩任组长,副镇长高林春任副组长,成员有章亚、冷冰、吴建刚、马素刚、王中军、王磊、朱尧尧,各村党支部书记。
2、各村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征收及时完成。
附件:2012年养老保险费用征收任务一览表
2012年养老保险费用征收任务一览表
村 别 |
2012年参保人 数 |
2012年参保 任 务 数 |
备 注 |
葛集 |
1317 |
152600 |
|
大同 |
1593 |
184200 |
|
沟东 |
947 |
128000 |
|
连五 |
1072 |
112100 |
|
下窑 |
1417 |
172100 |
|
金星 |
1097 |
143500 |
|
支沟 |
1012 |
112700 |
|
汤沟 |
880 |
131400 |
|
周口 |
665 |
90300 |
|
合 计 |
10000 |
1226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