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管委会各部门:
现将《化工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化工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委〔2015〕1号)、省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2016版)的通知》(苏食安办〔20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及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动员全园区积极参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园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标准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
三、工作内容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采取以点带面、分层指导、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初)
1.召开会议。及时召开全园区食安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工作部署专题会。
2.开展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发动,统一部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在园区标准牌、主干道、显示屏等地有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牌;二是在园区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9年5—9月)
1.组织领导。成立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园区办公室。
2.创建申请。5月底前向县食安办报送参创申请材料。
3.任务分解。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4.方案上报。按照省市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区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县食安办。
5.开展自查。5月,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6.开展应急演练。6月底前,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7. 总结评估。9月底前,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
(三)考核评价阶段:(2019年10—11月)
1.省级验收。省食安办通过明查、组织第三方机构暗访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的推荐城市初审情况进行复核。
2.汇总报批。省食安办汇总自查、初审、复核情况,报省食安委研究确定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拟命名名单。
(四)公示命名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
公示确定命名城市,对荣获城市实施动态管理;接受食安委和社会评议监督,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结果运用
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范围,对创建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强化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园区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由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确定1名创建专干,形成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狠抓创建过程。结合园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细化任务、明确措施、责任到人,制定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要按旬、按月对所承担的创建指标和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查找差距,完善措施,强力推进。
(三)严格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园区督查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对任务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任务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完成任务,对工作进度滞后,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对创建工作完成好,有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