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19〕16号
县工信局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和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局各科室:
夏季气温升高,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增多,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原系统内停产企业及船舶修造行业企业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动员部署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16号)、《市工信局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工信发〔2019〕126号)、《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安办电〔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企业、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侥幸心理。以科学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和较真的精神,切实加强夏季汛期、高温和节假日等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行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有关企业,尤其是船舶行业企业,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针对夏季汛期、高温及节假日等时期生产特点,开展隐患排查,深化隐患治理。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我局将配合本地安监、消防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夏季汛期、高温等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事故情况,要及时报送县工信局经济运行科(电话:83966699;邮箱:gnxjxjjjyxk@163.com)。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16号)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7日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