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县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灌安办〔2019〕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3.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4.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
5.违规敷设电气线路问题;
6.灭火器配备问题;
7.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问题;
8.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19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
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对照县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灌安办〔2019〕26号)文件,在2019年7月12日前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各培训机构需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附件2)。
(二)集中检查
县教育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认真如实填写消防安全隐患登记表(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严格实施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对发现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综合整治、集中攻坚,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
3.对责任主体有关负责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倒逼责任落实。
请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于2019年7月12日前将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4)报送至县教育局安稳办413室,检查情况总结于8月28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安稳办413室。
附件:1.灌南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安排表
2.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3.夏季消防安全隐患登记表
4.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灌南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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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相关学校 |
组长 |
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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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
上午 |
堆沟港镇 |
陈能林 |
管红星 高逸 封功波 刘家贵 房立好 陈震 成连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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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田楼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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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 |
上午 |
张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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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北陈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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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 |
上午 |
汤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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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孟兴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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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 |
上午 |
三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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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百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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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
上午 |
新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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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李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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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
上午 |
新安镇原大圈乡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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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新安镇人民桥东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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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
上午 |
新安镇人民桥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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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新安镇原硕湖乡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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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九小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简称“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场所火灾危险性
(一)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易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场所空间复杂,疏散通道狭窄,人员逃生难。
(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多,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易发生火灾。
(四)电动自行车因线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停放室内火灾危险性大。
(五)从业人员多未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自防自救及组织疏散能力差。
二、场所消防安全职责、要求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
(三)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在门窗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不得私接电线,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电动自行车不得停在场所内,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不用时电池与车身卸离,充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人走时必须“关火、关电、关气”。
(六)不得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七)除小旅馆外一律不得住人,夜间值班留宿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应住在一层,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八)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全体员工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九)严格控制在场人数,并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积极组织,不得贪恋财物重返火场。
(十)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具体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得使用、营业。
三、发生火灾的法律责任
(一)场所经营者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过失引起火灾(如电瓶车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场所发生火灾殃及他人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对消防安全负责,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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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承诺: 我单位(场所)将严格遵守告知内容,如有违反,或发生火灾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电话:96119)。
告知机构(印章) 承 诺 人(印章): 承诺时间:2019年7月 日 |
注:此承诺书一式2份,1份由单位(场所)负责人签名承诺并加盖场所印,在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并保持长期完好;1份由告知机构留存。
附件3:
2019年夏季消防安全隐患登记表
单位: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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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及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隐患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复查日期及复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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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复查日期及复查情况请填写完整,务求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2、此表于检查结束报局安稳办。
附件4: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已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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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发现的具体问题 |
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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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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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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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存在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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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存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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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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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存在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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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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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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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9年7月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单位自行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期限,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上述内容抄写至横线处)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承诺时间:2019年7月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2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1份报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