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国土资发〔2012〕4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绩效
考核办法(试行)》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各科室:
为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国土系统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现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绩效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关键环节。为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连国土资发〔2011〕24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国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使机关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公务员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结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公务员及参照管理机关事业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分为五大类:上级部门及单位下达的目标任务、创新创优项目、重点工作、职能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五个方面。
(三)各科室及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应根据各自年内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公务员绩效目标分解明细表》,并做到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和乡镇国土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本所绩效考核第一责任人,对每一项绩效目标提出数量、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日常推进、检查、考核,并建立台账。
(四)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局公务员考核委员会根据制定的《公务员绩效目标分解明细表》所列四大类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制定评分表,分值分配具体为:上级部门及单位下达的任务25分,创新创优项目15分,重点工作25分,职能工作20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5分,共计100分,评分表中还将设立加分栏和减分栏以及一票否决栏。 (五)《公务员绩效目标分解明细表》所列四大类分值应当进行分解,具体为:以该大类总分除以该大类中所列各明细项目,得出平均分值为各明细项目分值。各科室、乡镇国土所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指《公务员绩效目标分解明细表》中所没有列出的任务)实行加分奖励制度,根据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所属类别以及该类别子项分值进行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各科室、乡镇国土所年内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土资源厅与人社厅联合表彰的综合先进集体的,加8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与市人社局联合表彰的综合先进集体的,或获得省国土资源厅单项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各奖项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10分。
(六)各科室、乡镇国土所年内每出现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或早退,或县局统一安排开会、学习、外出集体活动等,无正当理由也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人次扣集体0.5分,扣分不保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栏累计被扣5分以上,不得评为优秀集体。
(七)各科室、乡镇国土所年内出现工作人员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每人次扣集体5分;出现工作人员被评定为不称职的,每人次扣集体8分,扣分不保底并不得评为优秀集体。
(八)各科室、乡镇国土所年内集体或个人出现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受到通报批评的,绩效考核集体扣8分、个人每人次扣集体5分,扣分不保底并不得评为优秀集体。受到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追究纪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的,绩效考核集体扣10分、个人每人次扣集体8分,扣分不保底并不得评为优秀集体。
(九)各科室、乡镇国土所年内被上级纪检监察、检察、计划生育、信访、安全生产等机关考核获该项否决的,绩效考核每项扣8分,扣分不保底并不得评为优秀集体;影响恶劣的,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集体。根据情节,科室、乡镇国土所负责人评定为称职及以下等次;涉及的人员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十)各科室、乡镇国土所年内被县、乡镇有关职能部门评定为全县、乡镇最差科室、基层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集体,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所涉及的人员根据情节,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十一)年终集体和个人考核等次的确定:依照《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各个等次所具备的条件和我局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年终绩效考核累计折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不含本数),可评定为优秀集体(有一票否决和符合不得评为优秀集体条件的除外);年终累计折合得分70分—90分的,评定为合格集体(有一票否决和符合不得评为合格集体条件的除外);年终累计折合得分60分—70分,评定为基本合格集体(有一票否决的除外);年终累计折合得分60分以下的(不含本数),评定为不合格集体。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公务员绩效考核要围绕目标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平时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公示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目标分解。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和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制定出内容全面详尽、工作重点突出的《公务员绩效目标分解明细表》。
(二)量化考核。对经过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的目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
(三)效能监察。对工作目标要逐项建立台帐,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同时,要建立健全考勤、学习、群众投诉、社会评议等相应的配套考核制度,为准确、有效地对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遵章守纪、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廉洁办事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提供依据。
(四)平时考核。县局公务员考核委员会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考勤、学习、会议、集体活动、群众投诉、社会评价等相应的配套日常考核制度,对科室、乡镇国土所和个人完成目标任务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的考核,并建立台账。
(五)定期通报。定期通报是落实平时考核的重要措施。对所列项目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计分,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以便考核对象看到差距,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目标分解的任务。
(六)结果公示。年度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对确定为优秀的人员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不称职的,要在公示的同时,由主管领导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通过绩效考核,建立奖优罚劣的机制,变传统考核主观化、概念化为客观化、具体化,变传统考核评先评优靠评靠票为靠绩靠效,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切实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挂钩。
(一)绩效(年度)考核为优秀、称职等次
1、当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发放本人当年的一次性奖金。
2、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3、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4、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二)绩效(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绩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在考核结束后的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决定,从降职决定的次月起,按规定执行新的职务和级别工资标准。无职可降的给予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无级可降的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降职后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在一个月内作出岗位调整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辞退。
六、考核的管理和监督
公务员考核考核委员会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将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