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9〕42号
准予灌南县百禄镇心相印文艺演出队
成立登记决定书
胡迎花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灌南县首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灌政发〔2017〕30号文)的规定,决定准予灌南县百禄镇心相印文艺演出队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业务主管单位为: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724MJ7210026E
法定代表人:胡迎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