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函〔2019〕3号
关于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给与处罚的函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集乡朱圩安置小区由李集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2019年6月13日对该项目联合验收过程中,我局与贵单位同时发现李集乡朱圩安置小区2#、6#、10#、12#和15#底层建筑高度增高近0.4米,致使建筑总高度相应增加,违反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请贵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与建设单位处罚。
特此函告。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3日
| 索引号: | 014310093/2019-00108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函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数据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22 |
| 文号: | 灌行审函〔2019〕3号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给与处罚的函 | ||
灌行审函〔2019〕3号
关于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给与处罚的函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集乡朱圩安置小区由李集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2019年6月13日对该项目联合验收过程中,我局与贵单位同时发现李集乡朱圩安置小区2#、6#、10#、12#和15#底层建筑高度增高近0.4米,致使建筑总高度相应增加,违反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请贵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与建设单位处罚。
特此函告。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