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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2-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2-05-20
文号: 灌震联办发[2012]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 “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地震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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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5.12”防灾减灾日
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防震减灾办公室:
为落实市有关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县 “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1、悬挂宣传标语,每乡镇不少于两条(标语内容见附件);
2、以乡镇的科普宣传点、农家书屋、地震宏观观测点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通过宣传画廊、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份。
4、积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请各乡镇在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图片、材料用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县地震局办公室。电子邮箱:gndzj@126.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
 
“5.12”防灾减灾日
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标语
 
1、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2、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3、关注地震灾害,增强防震意识,建设安全家园,构建和谐社会。
5、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4、认真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
7、宁可千日无震,不可一日无防。
8、灾前预防不仅比灾后救援更人道,而且更经济。
9、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所有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建设工程抗
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