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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85/2019-00111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7-03
文号: 堆政发〔2019〕3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夏季高温作业易导致农护工中暑事件发生,给农护工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目前,我镇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高温中暑发生,切实维护农护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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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夏季高温作业易导致农护工中暑事件发生,给农护工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目前,我镇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高温中暑发生,切实维护农护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安全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护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村(居)农护工防暑降温工作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合理布部署工作时间,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全力保障农护工身体健康并维护其权益。

二、强化管理,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各村(居)为本镇农护工防暑降温责任主体,要结合本村(居)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安排农护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改善作业环境;为农护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的防暑药品。

(一)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各村(居)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劳动保护措施。

1、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根据各村(居)农护工数量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2、对健康检查发现存在有未控制的高血压、甲亢、糖尿病以及慢性肾炎、癫痫、全身疤痕面积≥20%以上等高温作业职业禁忌症的农护工,应当及时调整清退。

3、按照县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农护工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不得随意安排农护工加班。

4、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地理环境合理设置农护工临时休息点。

5、垃圾清运车辆在夏季高温易发生各种故障,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行驶安全,在清运垃圾时要经量避开高温多雨时段,路遇车辆行人要减速慢行,以防交通事故发生。

6、农护工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并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就近送医疗机构救治。

(三)做好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各村(居)要根据自身财务状况为每一名农护工发放必备的防暑降温用品,并登记备查。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