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人社发〔2012〕2号
关于做好2011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事业单位、有关驻灌部省属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1〕6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二、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要结合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三、年度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各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含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15%以内。2011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参加扶贫,或赴省市外挂职及援藏、援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
四、年度考核标准
(一)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三)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口径,可参照《关于做好200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灌政人发〔2010〕1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其中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七)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担任事业单位各级领导职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
六、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事业单位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制订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对于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实事求是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事业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人、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应当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结合岗位职责加强年度考核的管理工作。目前,我县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入轨运行,各事业单位应加大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调整岗位、奖励、收入分配、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管理。县组织、人社部门将适时对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工作。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于2012年2月15日前结束,并将本单位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和《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附件2)、《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附件3)、《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报主管部门审核。2012年2月15日前,各主管部门将系统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总结材料、经审核的《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和《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附件2)、《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附件3)、《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后兑现有关待遇。凡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不得兑现有关待遇。
各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联系部门及电话:
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8396820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 83968830
有关申报表格可登录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中心(http://www.gnhrss.gov.cn/)下载。
附件:
1.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2.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3.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4.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考核 通知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一
二〇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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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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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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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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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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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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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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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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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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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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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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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同类人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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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援疆
挂职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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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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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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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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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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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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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标准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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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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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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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二份,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各1份;
2、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其中“双肩挑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中,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3、请认真填写表格,逐项合计,没有数字的项目请填“0”,不要有空项。
4、表中“其他”和“未参加考核人数”中有数字的,请书面说明原因。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二
二〇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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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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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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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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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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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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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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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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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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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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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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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同类人员的比例(%)
|
扶贫援疆挂职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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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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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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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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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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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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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标准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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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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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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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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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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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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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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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三份,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各1份;
2、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其中“双肩挑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中,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3、请认真填写表格,逐项合计,没有数字的项目请填“0”,不要有空项。
4、表中“其他”和“未参加考核人数”中有数字的,请书面说明原因。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三
二○一一年度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 年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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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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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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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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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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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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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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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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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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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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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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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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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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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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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社部门考核结果审核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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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经加盖审核专用章后作为办理工资手续的依据。请按规定时间申报,否则按拒绝参加考核处理。
附件四
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单 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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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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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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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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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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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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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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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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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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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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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评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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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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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
(小 组)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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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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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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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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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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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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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等次
或其他情况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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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
考核主管部门
审核备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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