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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26/2019-0005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减灾救灾,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7-22
文号: 连安办〔2019〕4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明确全市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试行) 连安办〔2019〕47号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快速、准确、充分掌握全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形成事件信息…

关于明确全市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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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全市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试行)

连安办〔201947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快速、准确、充分掌握全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形成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信息报告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事件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和应急值班工作。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敏感性信息,提升突发事件情况获取能力,及时、准确、有效地报告,坚决杜绝突发事件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

根据国家、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和突发事件处置一般规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如下:

(一)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信息。事发地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应按照灾害响应等级报告同级政府,同时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二)发生一般突发事件(IV级)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接到信息后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报告内容按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型选填相关信息(具体报送信息见附件一)。

(三)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事件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3 0分钟内书面补报。其中对于比较敏感或可能扩大升级的突发事件信息,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必要时越级上报。

(四)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地应在每天下午17点前续报1次,特殊情况随时续报,续报直至事件抢险救援结束。领导对事件信息有批示的,按照领导的批示及时跟踪续报事件抢救进展情况。工矿商贸领域事件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件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变化当日续报。应急结束后,报送事件总结材料(事件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

(五)接到上级单位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要在30分钟内电话反馈;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六)在事发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同志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518-85515976)、市政府值班室电话(0518-85803024)、省应急管理厅值班室电话(025-83304292)、国家应急管理部值班室电话(010-839 33123),按照要求准确如实报告事件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及时获取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该类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对各突发事件信息填报要素做到了然于心。同时要建立健全与气象、道路交通、建筑、水利、地震、农业、消防等单位之间事件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机制,最大化地获取突发事件全面情况。同时要注意报告的时效性,若暂未能全面掌握突发事件情况,应先报已掌握主要情况,随后补报详细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详细情况为借口延缓报送时间。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短信、QQ、微信等方式。通过传真和电子信箱报告事件信息后必须电话确认。各地接收和上报事件信息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存档,以备调查核实。市应急管理局将建立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负责突发事件报告同志的工作群,各地也可参照建立到乡镇(园区)的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群,同时要严守保密纪律,严禁将紧急敏感信息转发至报送、接收范围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或者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向外界转发、传播,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责任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积极主动作为,做好相关工作。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模板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7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