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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19-00057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08-06
文号: 灌医保发〔2019〕1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王鸿来委员:您提出的《切实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多举措进行督查监管,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17年以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参保人群面广量大,全社会关注度高,参保群众的期望值高…

关于政协灌南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10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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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来委员

您提出的《切实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举措进行督查监管,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017年以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参保人群面广量大,全社会关注度高,参保群众的期望值高,医保部门压力大,责任重。近年来,特别是县医保局成立以来,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局党组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把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行严管重抓。一是全面实施协议化管理。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全面签订《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通过协议进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医务、责任,依据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督查;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有关个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安排,对狠抓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提出要求。三是采取多举措进行监管。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行动中,我局联合卫计、公安、药监等四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形成有效震慑;邀请市外专家定期开展病历评审工作,督查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情况;按月度开展医保业务分析会,梳理排查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点;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击督查我局通过与第三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招聘具有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日常督查监管工作;出台《灌南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办法》,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建立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度,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和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另外,我局还开通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投诉平台进行投诉。

二、违规行为顶格处理,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医保局通过多举措实施有效监管,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严格履行《灌南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对查处的违规行为坚决做到顶格处理,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检查900余人次,解除1家定点医疗机构、暂停1 家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约谈限期整改54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通报18家定点医药机构,累计拒付医保基金254.66万元。经过不间断的查处打击,有效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高压态势,有效的震慑了欺诈骗保形为,规范了基金支付秩序。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