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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19-0008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07-03
文号: 灌医保发〔2019〕 7 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连云港福仁堂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单位): 你们向我单位申报的《灌南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会》(申请材料)等相关资料,我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起单位连云港福仁堂药品销售连锁…

关于同意成立灌南县医疗保险定点 零售药店协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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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福仁堂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单位):

你们向我单位申报的《灌南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会》(申请材料)等相关资料,我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起单位连云港福仁堂药品销售连锁有限公司、灌南县人和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灌南县放心药店有限公司、灌南县康盛大药房有限公司、灌南县新为民药品零售有限公司以及拟任负责人陈伟、成铭明、周晓峰、王余华、张爱金、臧阳阳的资格、专业水平、权威性和代表性;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单位同意成立灌南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会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材料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201973         

抄送: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 7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