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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19-0033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9-08-30
文号: 灌自然资发〔2019〕1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水平,推进服务企业工作提档升级,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县直部门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系…

关于印发《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企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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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水平,推进服务企业工作提档升级,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县直部门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系统涉及服务企业事项的相关科室、单位等。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围绕服务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出让、划拨)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临时用地审批、建筑规划审批、市政规划审批、全县木材加工企业相关证件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对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核标准:考核评价由日常考评、年终评议和加分项目3个部分组成,基础分值100 分。实行扣分制考核,小项扣分不封顶,大项扣分至该项目的全部分值为止。综合得分按日常考评60分、年终评议40分及加分进行累加汇总,形成总分数。

1.日常考核(70分)

1)相关科室、单位配备专职服务企业工作人员,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扣5分。

2)相关科室、单位制定服务企业事项操作规范、工程流程和办事指南等,未制定服务企业事项操作规范、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的扣10分。

3)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容缺审批”等工作制度,及时办理服务企业事项,因未及时办理、服务态度差等而导致投诉的,发生一次扣3分。

4)对市、县督查办督办事项及局明察暗访结果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办理、报结不及时每件扣3分;事实未查清、纠正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每件扣 4分;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每件扣5分。

5)被市、县督查办警示、通报批评、告诫的,每件次分别扣10分、5分、3分。未按要求进行纠正、处理、整改的,每件次扣5分;因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每件次扣20分。

2.年终评议(30 分)       

参评对象及权数:   

1)县局领导评议(10分)。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评议。赋分上限为 10 分综合得分取加权平均数。

2)相关科室、单位互评(10分)。相关科室、单位互评赋分上限为10分,综合得分取加权平均数。       

3)服务企业对象评议(10分)。组织服务企业对象对相关科室、单位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赋分上限为 10 分综合得分取加权平均数。

3. 加分项目(封顶20分)

1)服务企业方面,获得国家级领导肯定批示,每次加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经验做法被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经验做法被市级媒体宣报道的,每次加1分。

2)被省级部门办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市级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被县委、县政府级县督查办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

3)创新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每项加3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的,每项加2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的,每项加1分。       

4.一票否决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服务企业工作优秀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严重损害经济发展建设、产生恶劣影响、受到行政效能问责的;

2)发生重大涉软典型案件,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

三、考核方式

由局服务企业工作领导牵头,组织局纪检监察室开展考核评价。其中,日常考评为常态化考评,主要采取常规检查、专项督查、个别抽查、明察暗访与日常工作统计等相结合的形式,对相关科室、单位服务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评议在次年2月底前完成,采取调查问卷方式进行。社会评议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评议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将服务企业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内容,作为对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 达标和不达标3个档次。

优秀档次: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

达标档次: 综合得分70分(含70分)以上。

不达标档次: 综合得分70分以下。

(三)根据综合考核评价情况,对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科室、单位,由局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达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不达标单位的,视情况给予主要负责人相关处理。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626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196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