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局工作用餐及来客招待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科室):
《局工作用餐及来客执行管理制度》已经局党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公务接待 制度 通知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3印发
(共印20份)
局工作用餐及来客招待管理制度
1.工作餐、加班餐一律在局餐厅,由行保科统一派单安排,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所有工作餐、加班餐由分管领导安排,标准为每人10元。
2.来客需招待的,须填写《用餐单》,并注明事由、人数、作陪领导等,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行保科安排,一律做到先填单、后用餐。
3.做到对口接待,限定标准。
4.来客原则上在局餐厅和包间内用餐,特殊情况由行保科统一安排到指定饭店用餐,并规定标准。
5.用餐时不得用高档香烟,不得上高档酒品,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6.未经批准擅自安排或事由不清、超标准用餐的,一律由签单人自行负责。
7.所有用餐款项月结月清。
8.所有人员不得假公济私,凡个人招待以单位名义签单的,一经查实,立即公开查处情况,并处所涉金额2倍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