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发〔2019〕88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百禄镇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百禄镇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和废旧秧盘、农药包装瓶、包装袋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强化工作机制
镇成立有毒有害废弃物整治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美丽办、创建办、各村主任、种粮大户等人员为成员,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各村督查。
二、强化保障机制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设置了镇临时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点,地点为杨桥小学,各村放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桶,地点为垃圾池(桶)旁,镇按类回收单价分别为:秧盘3元/斤、农药瓶5元/斤、农药袋5元/斤,由各村农护组长负责回收送往集中点,并按时将回收的废旧秧盘、农药包装瓶、农药包装袋等镇负责集中处理。
三、强化宣传机制
为让广大群众提升知晓度,镇印制了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宣传纸并入户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四、强化主体机制
镇强化属地管理,村负责,坚持谁使用谁回收,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确保废旧秧盘、农药包装瓶包装袋等有毒有害垃圾不乱扔乱丢造成二次污染。
五、强化协调机制
各部门要各履其职相互协调,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我镇废旧秧盘、农药包装瓶、农药包装袋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得以落实。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