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规范接待行为
(一)关于商务、公务接待。各部门、各下属单位从事商务、公务活动时,确需安排食宿的,应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按标准安排。就餐一般在单位食堂安排,若单位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应就近在相对定点接待场所安排。
(二)关于加班工作餐。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应对加班就餐工作加强管理,合理确定就餐标准。因加班确需就餐的,应按程序报批加班工作餐审批表,如实填写加班工作餐消费清单,并以有效发票入账。在本单位食堂就餐的,以单位内部认可的有效票据入账。
(三)严格执行“三联单”审批制度。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在报销商务、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加班工作餐费用时,必须严格落实“三联单”审批制度(即附有相应客情公函或客情电话记录/加班就餐审批表、接待消费清单/加班工作餐消费清单、发票/内部有效票据),且“三联单”接待事由、接待人数、陪同人数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否则财务人员应不予报销入账。
(四)关于申请报销流程。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在报销商务、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加班工作餐费用时,严格执行“三联单”审批制度。
(1)商务、公务接待必须凭客情公函或客情电话记录,填写接待电话记录、接待消费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报销时“三联单”必须完整,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入账。
(2)加班工作餐由加班部门、下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加班就餐审批表、加班就餐消费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批。报销时“三联单”必须完整,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入账。
二、严肃接待工作纪律
(一)禁止提供烟酒。商务、公务接待以及加班工作餐一律禁止饮酒或含酒精饮料,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和香烟。
(二)禁止超标准接待。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早餐,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30元:午餐和晚餐,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加班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三)禁止超规格用餐。用餐不得上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四)坚持总量控制逐年递减原则。各部门、各下属单位要严格公务用餐管理,确保总量控制、逐年递减。
(五)其他中央、省、市、县公务接待中禁止的行为。
三、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下属单位要把规范公务接待“三联单”审批制度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明公务接待纪律,健全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审批程序等一整套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公务接待各项制度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计划财务科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和审计监督;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下属单位和个人提请局党委严肃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将规范公务接待“三联单”审批制度纳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单位,将追究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