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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36/2012-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12-03-17
文号: 灌中小发〔2012〕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企业: 为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2011年度创新能力建设投入应达到300万元以上。创新能力…

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中小企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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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2011年度创新能力建设投入应达到300万元以上。创新能力建设投入是指企业用于产品和技术研究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技术和人才引进、实验(含初试、中试)消耗、产学研合作等支出,也包括企业为初试、中试而进行的技术改造投入,不包括企业为正常生产而进行的技术改造投入。
       二、申报企业应符合《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在创新能力建设上确实具有示范性的企业,个别定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可适当放宽。
       三、2011年已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的,不再推荐申报;列入重点培育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四、推荐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
提纲:a.企业的基本情况 b.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及创新的主要特征 c.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d.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其它佐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火炬计划项目证书、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产品检验报告、各类示范单位证书、名牌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技术研发协议、产品出口证明材料、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保证明(化工企业需提供)、企业或产品获得的其它资质、表彰证书或批文(文件)。
         申报企业请将申报书面材料2份(不装订),加盖企业印章(申报表首页),于3月25日前报我局办公室,申报表、企业工作总结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企业只有经省局评定为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才有资格申请省级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扶持资金,未经评定的企业无法争取省级扶持。
        联系人:灌南县中小企业局 刘先生   电话:83968116,电子邮箱:gn30@163.com
本文及附件亦可在灌南中小企业网“本局发文”栏目下载,网址:http://gn.smejs.gov.cn

       附件:1.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申请书 
                2. 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
 法(试行)
                                                   
 
附件2:
 
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
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是指企业发展动力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
第三条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中小企业自愿申请,不向申请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认定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企业的产品应当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省新兴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的企业优先评定。
(二)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具有完备的创新基础条件。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仪器设备,与2家以上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产学研合作,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中等以上。
(五)具有较强的创新团队和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在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大专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40%,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不少于30人。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六)具有显著的创新成果。企业掌握发展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2年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外观专利除外),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达60%以上,近2年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对销售额增加的贡献达50%以上。
(七)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拥有注册商标。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资产的平均收益率达8%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八)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两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五条 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每年认定、公布一次。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企业,填写《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贰份)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第七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组织有关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对评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公示,发文公布,确认“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授牌。
 
第四章 扶持与管理
第八条 管理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不搞终身制,有效期为三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对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实行定期复核评价制度。经复核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二)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须于每年2月底之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上报上年度经营情况和创新能力建设情况以及本年度创新工作计划。
第九条 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对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优先推荐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扶持、支持项目。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在有关媒体上公布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名单,组织推介宣传活动,提高其知名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建设示范企业申请书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业局
 
O一二年三月制
单位:人、万元、个(项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
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
资金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
代码
 
注册登记类型
 
所属行业
 
成立
时间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业是否为
省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经营范围和主要产品
 
企业是否为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人员
情况
职工总数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总数
从事技术研究开发科技人员数
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数
具有中级职称人员数
管理
人员
销售
人员
技术
人员
生产
人员
 
 
 
 
 
 
 
 
 
 
姓名
年龄
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
职称
从事技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的时间
企业法人
 
 
 
 
 
技术负责人
 
 
 
 
 
企业内是否设立
研发机构
是□
否□
研发机构人数
 
建立时间
 
研发机构认定类型和级别
(如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产学研合作情况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资产
总额
营业
收入
利润
总额
上交
税金
负债
总额
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
创新能力建设投入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信息化应用情况
是否开展
电子商务
 
是否使用ERP
 
产品设计和制造是否应用信息化
 
企业信息化
是否集成
 
 
发明专利数
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授权数量
外观设计专利数
实用新型专利数
近2年已获得有效授权总数
 
 
 
 
近2年正在申请的总数
 
 
 
 
未来两年预计申请知识产权数
 
 
 
 
未来两年预计授权知识产权数
 
 
 
 
 
知名品牌
驰名商标
近2年拥有数
 
 
近2年申请数
 
 
主导产品情况
当前生产的主导产品名称
(1)
(2)
(3)
主导产品获奖情况
(文字简要说明)
产品所属
领域
 
 
 
产品技术
水平
 
 
 
企业发展历程、主要经营业绩:(150字)
企业、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包括市场占有率):(150字)
县(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省辖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填 报 须 知
 
一、本表为申报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培育企业的重要依据。填表单位必须按照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所送申报材料应按情况表、附报材料的先后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上报材料清单。
二、指标说明(凡选项,只填代码)
    1.法人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2.注册登记类型,只填一个,指(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股份合作企业(5)联营企业(6)有限责任公司(7)股份有限公司(8)外商投资企业(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其它企业
    3.所属行业,指(1)机械(2)电子(3)软件(4)冶金(5)轻工(6)石化(7)纺织(8)建材(9)新能源(10)新医药和生物工程(11)新材料(12)环境环保(13)现代服务业(包括知识产业、物流业)(14)其它
4.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5.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填列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两者都填。
6.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之和等于职工总数。
7.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负债总额等指标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填列口径为准。
8. 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
9. 创新能力建设投入是指企业用于研发机构(包括技术中心、实验室、检测中心以及与高校院所共建的研发平台等)建设发生的仪器设备、软件开发和购置、技术和人才引进以及产学研合作等软硬件支出,不包括企业为生产而进行的技术改造投入
10.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指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11.企业信息化应用的有关情况仅填“是”或“否”即可。
12.产品所属领域:指(1)光伏(2)风电(3)新材料(4)新医药和生物工程(5)软件和服务外包(6)环境保护(7)新传感网(8)电子信息(9)微电子(10)电工电器(11)智能电网(12)新光源(13)装备制造(14)装备制造配套件(15)其他。
    13.主导产品获奖情况:指产品获得国家、省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14.产品技术水平:指(1)国际领先(2)国际先进(3)接近国际先进水平(4)国内领先(5)国内先进(6)省内空白。
三、本表须附以下材料:
1.企业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
提纲:a.企业的基本情况 b.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及创新的主要特征 c.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d.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其它佐证材料。如:环保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火炬计划项目证书、专利证书、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