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9〕38号
关于新安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迎中秋、庆国庆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88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防范意识以及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联合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开展新安镇办公大楼消防应急演练,具体活动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领导指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紧紧围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这一目标,通过演练提高灭火作战及火灾初控能力,达到每个人对火灾初期能熟练灭火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组织领导
总 指 挥:孙 宇 丁成兵
副总指挥:王立权 王大明 吴井海
成 员:孟祥胜 邱 强 汪勤涛 高一峰
李清泉 李 杰 陈 诚 王金成
朱自强 王 涛 惠康东 马 武
殷开田 王海涛 焦 敏 金孝峰
潘晓丽
现场指挥:王大明 吴井海
三、参演人员
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20人;
新安镇人民政府70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90人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10点整
演练地点: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五、相关要求
本次演练由新安镇工会与安监所具体负责,要求各演练人员都要参加,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需向镇长书面请假。
这次演练要求各单位及每个参演人员都要认真对待。此次演练,不仅从思想上提高全体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员工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也使员工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掌握消防器材操作技能。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