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
通 知
各下属单位:
2012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春节期间是廉洁自律问题的易发多发期,是对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节点。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对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洁自律宣传,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过节意识。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范于未然。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讲求效果,厉行节约。
二、严格执行规定,坚决防止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
要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春节期间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2、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卷和支付凭证;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4、严禁违规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5、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6、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7、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或借拜年、举办庆典活动等名义发放钱物、礼品、纪念品;8、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
三、坚持关注民生、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下属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民生改善。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加大检查和追究力度。
各下属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单位部门相关领导责任。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