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19〕32号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船舶行业、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船舶生产企业,局各有关科室、系统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船舶行业、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工信发〔2019〕190号)、县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安办〔2019〕39号)及《关于对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过筛子”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灌安办〔2019〕4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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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
时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确保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意义重大。各船舶生产企业、局各科室、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突出对出租船台、厂房、场地和外包作业等安全责任的落实与管控,确保“两节”期间全县船舶行业、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排查整治,防范各类风险
要深刻吸取9月8日东海县张湾乡四营村恒友建材有限公司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在各企业、单位开展“过筛子”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聚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船舶企业要加强对可燃气体、油漆涂料的存储及使用的监管,重点围绕高空作业、船体吊装起重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力设施等可能构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作业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立刻停工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一律停止使用。系统内企业要加强自营和出租“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粉尘涉爆、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使用涉化品等生产企业(加工点)的检查监管力度,围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领域,提前防范,9月20日前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上述重点领域一律停产停业整治,对存在其他突出问题的一律从严查处、严格管理,国庆前后(9月20日-10月10日),各企业、单位暂停一切存有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等。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能力
从即日起到10月10日,各船舶生产企业、局各科室、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按照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企业负责人和值班值守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外出,不允许休假,一律在岗在位。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视频调度点名,确保通信畅通、报告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和驻点检查,9月20日前完成一次“过筛子”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大排查大整治,“两节”期间开展经常性驻点检查,随时防控。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情况。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2日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