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188 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决定成立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局安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局安委会组成成员
主 任:薛晓清
副主任:洪 玥 李晓霞 王树仁 宋 飞 廖朝文 封士建 王永峰 于达静
成 员:各所、县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承担局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与市安委办、县安委办对接,牵头做好行业安全生产联络协调等工作。
二、局安委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组织和领导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的落实。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事项,部署重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行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局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
(二)局安委会主任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临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有关单位(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三)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组每季度应简要报告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情况,每年初报告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和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委会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