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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19-0035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9-10-15
文号: 灌自然资发〔2019〕16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所,县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已进入火灾高发期的盛夏季节,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灌南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

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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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县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已进入火灾高发期的盛夏季节,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灌南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灌安〔20194号)、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灌安〔20198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系统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局上下一定要从落实高质发展、安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现正值夏季高温,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履行“一岗双责”。

二、突出重点,实施全面清查

本次工作开展的重点各所各部门单位办公场所、档案馆、不动产中心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车集中充电点等。针对此类场所,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照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一),逐一落实整治措施。

(一)检查重点

1. 各所各部门单位办公场所、档案馆、不动产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

2.电动车安全充电及存放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3.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4.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

5.违规敷设电气线路问题;

6.灭火器配备问题;

7.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三)注意事项

要严格执行“三合一”等场所整治要求,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是凡楼梯间、门厅、楼道内堆放可燃物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必须责令立即清理,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凡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特别是对存在严重问题实施综合治理。

三、强化宣传,提升公众素质

1.各所各部门要继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展板、发放消防安全资料、宣传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咨询活动,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

2.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媒介,加大提示性、警示性宣传力度,提醒全局系统人员加强火灾防范。

3.要发动全局系统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全面普及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常识。   

四、严格标准,彻底整治隐患    

各所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各自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实施严格的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敢于对消防安全及其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动真碰硬,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停用必须要停用,该停产整顿的必须停产整顿。各所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综合整治、集中攻坚,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对责任主体有关负责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