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9〕104号
灌南县住建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质量安全大检查
情况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扎实做好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县住建局在8月上旬对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督导检查的步骤,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由局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组成3个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在建项目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35个,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5份,《工程监督抽查(巡查)记录》26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18份,抽检75批次黄砂(其中混凝土搅拌站12批次),同时针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施工现场对各方责任主体进行了集中反馈。通过本次检查情况看,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总体规范有序,大多数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开展工作,工程质量整体可控,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企业、各项目部认真落实排查整改,确保我县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当前我县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
(一)施工安全方面
1.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履职不到位,离岗脱岗现象仍然存在。“三违”现象比较突出,作业人员素质偏低。项目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低、管理水平差,少数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缺乏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现场作业人员年龄较大,安全防护意识不够。
2. 基坑支护:主要存在基坑周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部分专家论证手续不齐全;部分未按照专家论证方案施工,支护部分未按标准实施。
3. 起重机械:主要存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未验收、挂牌投入使用,附着装置安装完成未履行验收手续等问题。
4. 外脚手架:主要存在外脚手架扫地杆纵、横向漏设;悬挑式脚手架悬挑钢梁固定端长度不满足要求,部分悬挑钢梁未拉设卸荷钢丝绳;架体脚手板未满铺;连墙件漏设;首步架安全网未张挂等问题。
5. 临边防护:主要存在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及楼梯段、主体屋面等部位未进行安全防护,进出口通道未设置防护棚等问题。
6. 消防安全:主要存在施工作业区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活动板房使用非阻燃材料;未设置消防总平面图,动火审批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7. 临时用电:主要存在施工现场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单机箱用电分路未设置接零保护等问题。
8. 安全资料:主要存在资料较为空洞,不能真实体现施工现场情况;代签、漏签情况严重;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问题。
(二)质量保障方面
1. 责任主体方面
施工单位:部分项目机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到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偏少,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项目机构项目组成人员无相应资格证书,人员变更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部分项目机构现场管理混乱,编制的施工方案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分项目文件资料盖章不规范,有以项目部章代替公章现象;部分项目签字不规范,有代替签字现象。
监理单位:部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理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不到位;部分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到位率不高,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无相应资格证书,监理人员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部分项目监理机构施工方案审批流于形式,对材料验收也流于形式,不严肃认真;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未检查未发现,甚至在监督部门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后也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部分项目监理工程师对待资料随意性较大,有代签字现象。
2. 实体质量方面
部分项目柱、剪力墙钢筋偏位情况仍有发生;砌体灰缝厚度、平直度、饱满度及墙体平整度较差;部分项目材料进场未提供质保资料和复试报告;部分项目墙体砌筑存在混砌现象;部分项目楼层混凝土存在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现浇板板底拼缝位置平整度较差,局部超过规范要求;部分项目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未留置,或未留置在相应部位;部分隐蔽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正常验收程序无法进行。
三、处理意见
1. 约谈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限期30日整改,拟给予行政处罚;
2. 约谈江苏华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强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限期15日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向被抽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各项目部要按照整改要求,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要求,彻底整改到位,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质量安全责任。各项目部要清醒认识当前质量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传递工作压力,推动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彻底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对查找和梳理出的问题隐患,各项目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任务、措施和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整改不复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三)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要针对秋季风干物燥、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完善细化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补充防火器材设施,完善相关防护措施,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附件:质量安全大检查通报批评企业问题清单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2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
质量安全大检查通报批评企业问题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1 |
上城国际 二区 |
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不在岗; 2、未提供图纸会审记录; 3、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 4、水泥进场复试批次不足; 5、构造柱钢筋有偏位现象; 6、构造柱预留钢筋偏短,不符合设计要求; 7、外墙保温未组织隐蔽验收已进入下道工序; 8、施工、监理未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 9、悬挑脚手架未编制监理细则; 10、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未加盖单位公章; 11、33号楼吊篮未见检测报告,吊篮无专项方案; 12、无“三违清单”教育台账; 13、悬挑脚手架底层未封闭,绳卡数量不符合规范,悬挑工字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螺栓数量少于2个; 14、劳保用品发放无台账记录; 15、安全网、扣件未见复试报告。 |
2 |
铭雅苑 |
江苏明华建设有限公司 |
1、图纸会审记录未签字盖章; 2、监理备案人员未全部到岗履职; 3、监理规划不全面; 4、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为代签; 5、监理细则(土方开挖)无针对性; 6、监理单位的土方开挖旁站记录不同步; 7、平行检验记录无具体部位; 8、混凝土剪力墙存在裂缝现象; 9、现浇板板底有夹渣现象; 10、部分阳台窗台板钢筋已锈蚀,垃圾未清理; 11、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 12、基坑边堆放大量物料; 13、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规范。 |
3 |
清水湾 |
南京凯宇建设有限公司 |
1、现场防火隔离带使用岩棉板,与设计不符; 2、屋面挤塑板、防火隔离带保温板未检测擅自使用; 3、未提供钢丝网检测报告; 4、监理日志、月报、平行检验、细则、巡视记录内容不全; 5、监理通知单回复不齐全; 6、无雨季、节能、绿色施工方案; 7、钢丝网锚固件较少,存在锈蚀,丝径不符合规范要求; 8、止水带砼偏位超过规范要求; 9、部分板底存在大面积锈斑; 10、部分粉刷层存在网格布外露; 11、未提供桩基分部资料; 12、未组织外墙保温隐蔽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 13、水平杆变形严重; 14、部分安全网破损; 15、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 16、部分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17、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 18、9#楼塔吊基础有积水。 |
4 |
顺昌北苑 |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监理通知单、回复单无复查意见; 2、巡视记录不规范; 3、无雨季、绿色施工方案; 4、无技术交底记录; 5、现场未留置同条件试块; 6、局部砼存在蜂窝、麻面、胀模、露筋; 7、未见水泥复试及报验资料; 8、防水卷材材料报验滞后; 9、地基验槽记录未签字盖章; 10、桩基分部验收记录未签字盖章; 11、检验批无原始记录; 12、现场送检保温板材质和厚度与图纸设计不符; 13、XPS挤塑板未提供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14、部分洞口未防护及临边未防护; 15、悬挑脚手架工字钢悬挑长度未达1.25倍; 16、临时用电私拉乱接。 |
5 |
香江国际 二期 |
江苏华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 2、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施工现场; 3、现场监理人员非备案人员; 4、未提供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导热系数检测报告; 5、材料进场报验单日期涂改,不真实; 6、原材料进场送检台账严重滞后; 7、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 8、监理旁站记录不完整; 9、监理通知单未回复,亦无相关措施。施工单位备案人员均未在岗; 10、监理人员在岗与备案人员不符,总监未在岗; 11、施工现场无大门、五牌一图、消防柜、安全讲台; 12、塔吊安装、审报签字不全,塔吊基础通道不符合要求,塔吊未挂牌使用; 13、悬挑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前段锚固缺少,部分工字钢变形严重,后端锚固未按方案施工; 14、管道井防护不到位; 15、未见危大工程脚手架审批程序、无危大管理档案; 16、监理未编制针对脚手架监理细则; 17、无多塔作业方案; 18、监理、施工资料不齐全; 19、临时用电三级箱、电箱门和箱体未连接。 |
6 |
恒基广场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1、无技术交底; 2、监理用表使用不当,引用过期规范; 3、监理未对外墙保温砌块、保温板进行审查; 4、监理单位下发质量问题通知单无整改结果; 5、现场未留置同条件试块; 6、拉结筋布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7、进场材料未及时报验; 8、无图纸会审记录; 9、1#一层砼成型较差,蜂窝、麻面、胀模、露筋现象较多; 10、混凝土报审表总监未签字擅自浇筑; 11、外墙保温板和砼复合砌块未检测合格擅自使用; 12、植筋未做拉拔试验,墙体已砌筑至二层楼面; 13、附着式升降式脚手架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 14、扣件式脚手架未按专项方案执行; 15、临边未防护; 16、未见8月份动火审批手续; 17、现场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 |
7 |
香江国际三期 |
江苏盐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均不在岗; 2、监理在岗人员数量不满足备案要求; 3、未提供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资料; 4、未提供钢筋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5、材料进场报验时间与检测报告不对应,存在逻辑错误; 6、工程资料内相关人员签字多为代签; 7、监理资料不齐全,无旁站记录,签字多为代签; 8、未建立原材料进场台账; 9、腰梁钢筋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10、大于2M门窗洞口未设置构造柱; 11、外墙砌筑存在不同墙体材料混砌现象; 12、马牙槎留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3、悬挑工字钢有断裂,部分工字钢锈蚀严重; 14、悬挑钢丝绳丝径与方案不符; 15、悬挑钢筋拉环采用螺纹钢不符合规范要求; 14、悬挑承力架的锚固螺栓数量少于2个; 15、钢丝绳卡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6、立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7、洞口未采取封堵措施; 18、塔吊基础有积水; 19、部分楼梯口未采取防护; 20、项目经理未在岗; 21、安全资料流于形式与现场施工严重不符,部分特殊工种证件过期,安全交底缺失过多,无职工花名册,安全防护用品无出厂证明; 22、监理部分人员未按备案人员到岗; 23、现场安全标志缺失。 |
8 |
海西豪庭一期 |
扬州市恒安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均不在岗; 2、未提供质量技术交底资料; 3、监理备案人员3人不在岗; 4、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报验单工程名称有涂改; 5、工序报验单内监理签字为无资质人员代签; 6、工序报验单内抽样检查数量与原始记录不对应; 7、工序报验检验批容量填写不规范; 8、监理资料内签字人员黄鑫非本项目备案人员; 9、材料送检台账检测结果未登记; 10、监理巡视记录严重缺失; 11、监理对质量问题未及时下发通知单,亦无相关跟进措施; 12、未取得电工套管合格检测报告已使用在实体。塔吊、施工升降机检测合格后未组织安装、出租、监理有关单位验收; 13、8号楼塔吊检测报告满一年,未见复检报告; 14、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审批未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方案部分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 15、施工单位安全员备案人员未到岗; 16、监理公司备案人员叶洪桂、苏爱冲、高锐未到岗; 17、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 18、施工单位三级教育缺少、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 19、监理单位监理细则无针对性; 20、施工单位无“三违清单”安全台账。 |
9 |
金地佳园 |
南京强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项目经理请假,未在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未在施工现场; 3、监理单位备案人员2人缺岗; 4、未提供技术交底和设计交底记录; 5、未提供加气混凝土砌块检测报告已使用在实体; 6、材料进场报验时间存在逻辑错误; 7、材料见证取样未登记、材料送检台账检测结果未登记; 8、监理单位对材料进场审核不严谨; 9、监理旁站记录缺失,内容不齐全; 10、监理平行检验记录不齐全; 11、监理单位未单独建立送检台账; 12、不合格的原材料未提供处理记录; 13、同养试块未留置在实体现场; 14、架子工证、塔吊特种作业证部分过期; 15、岗位责任制缺少; 16、4号楼塔吊基础有积水; 17、塔吊上私自搭设通道; 18、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缺少三级开关箱、用电距离超出规范要求; 19、悬挑物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20、脚手架与墙体超过距离无安全平网; 21、现场脚手架无警示标志; 22、施工现场工人多人未戴安全帽; 23、司索信号工未在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