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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26/2019-0009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22
文号: 田政发〔2019〕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通榆河田楼镇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农业种植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榆河田楼镇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农业种植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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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河田楼镇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农业种植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灌南县通榆河田楼饮用水水源地(田楼段)达标建设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HJ773—2015)等标准规范要求,结合通榆河田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灌南县通榆河田楼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    实施方案》(灌政办发〔2018132号)文件精神。方案执行中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种植业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补偿标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二、基本情况  

通榆河田楼镇水源地保护区内共需退出农田1112亩,涉及4个行政村。

三、退出范围及退出方式   

(一)退出范围。本方案涉及范围为通榆河田楼镇饮用水源地一和二级保护区内水稻、花生、地瓜、小麦等农作物种植范围。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通榆河田楼镇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农作物种植范围涉及二图、头图、茂兴、长茂四个村  

(二)退出方式。依据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种植业退出范围进行土地流转。由财政拨付或者引入社会资本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村积极配合镇政府实施种植业退出工作方案,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并加强巡查,防止出现复耕。环保所、水利站、通榆河管理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水源地整改工作的要求,协助督促落实整改工作。镇农技站根据上级单位指导适时开展生态涵养林种植工作。财政所、国土所、农经等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 2019930日前,根据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图,涉及行政村、相关职能部门,摸底、调查、核实一级保护区内应进行种植业退出区域农户、种植量、种植面积等信息。  

(二)20191231日前,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堤脚外5米外管理范围土地流转20208月底前完成东西两侧种植范围内30米土地流转。20218月底前完成东西两侧种植范围内50米土地流转。20228月底前完成东西两侧种植范围内15米土地流转。

(三)农业种植退出后,农技站按上级单位要求适时组织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种植水源涵养功能较好、四季有绿的树种,打造生态缓冲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种植退出工作,田楼镇将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村包村领导及分工干部、村五大员为主要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水利、环保、财政、农经、农技及执法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传引导。相关行政村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引导农户主动参与,使种植业退出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流程家喻户晓,确保我镇水源地周边种植业退出工作顺利进行。  

(三)设立界标和标志。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提高公众的安全警示防范意识和对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意识。在保护区周边等地区,悬挂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化肥、农药横幅,提高农民保护水源地保护区的自觉性。  

)强化督查检查。田楼镇通榆河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进退出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现象予以通报批评、严肃约谈;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