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826/2019-0009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29
文号: 田政发〔2019〕3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田楼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田楼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田楼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市政府关于做好环境质量改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连政发2019〕11号)要求,《灌南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灌污防指办发2019〕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完成省、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9-2020年秋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县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以上;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环保所牵头,安监所配合)

2)加大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完成2019年度化工企业关停任务。(环保所牵头,安监所配合)

3)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环保所牵头,安监所、执法队配合)

2.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4)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完成相关下达的年度减煤任务。(环保所牵头)

5)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对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环保所牵头,城管队、各村(居)等配合)

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环保所牵头)

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对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环保所牵头)

(6)开展散煤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清理整顿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对行政区域内散煤销售网点、餐饮烧烤、流动摊位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煤改电”、“煤改气”整治方案,拉单挂账,逐一销号。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整治工作。各地应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环保所牵头,城管队、执法队配合)

3.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7)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船舶。(环保所牵头)

8)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货物集散地等,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环保所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抽查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环保所牵头,派出所配合)

9)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低排放控制区、港口码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重点针对冒黑烟工程机械开展专项整治。(规建办牵头,环保所配合)

10)加强油品监督管理。2019年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对炼油厂、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环保所牵头,安监所、派出所配合)

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以超标重型柴油车、群众举报、企业自备油罐为突破口,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认真开展线索摸排、暗访检查、深挖细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对发现的黑加油站点,要逐站核查、挂牌督办、逐站销号,确保黑加油站点清零。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级压实责任,防止死灰复燃。(环保所牵头,派出所、安监所配合)

4.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开展降尘量监测,2019年12月底前,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严格降尘考核。(环保所牵头)

严格建设施工、拆迁工地和道路扬尘监管。镇建成区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镇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以及其他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房屋、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应当配备防尘抑尘设备,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控制负责。拆除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时应当设置围挡,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抑制扬尘产生,拆除工程完毕后,应及时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依法严格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规建办牵头,执法队配合)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雾炮降尘作业,加强路面洒水频次,保证路面清洁。(农护办牵头,联众公司配合)

强化堆场扬尘整治。加快推进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装卸机械采取适用的抑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散货运输车辆优先采用封闭车型,防止抛洒滴漏。(环保所牵头,规建办配合)

强化露天码头扬尘综合治理。制定港口码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标准要求,确保扬尘整治达到要求。(环保所牵头,执法队配合)

(12)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2019年12月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强化地方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在线监控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地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自2019年9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严禁焚烧秸秆、杂物、垃圾等现象,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各村的农护工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清理垃圾箱、池、桶内垃圾,杜绝焚烧行为。(镇综禁办牵头,环保所、农护办、各村配合)

13)严格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加大节假日期间烟花禁限放宣传力度,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和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处,严格各类商业庆典燃放管控,切实减轻集中燃放烟花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派出所牵头,安监所、环保所、执法队等配合)

5.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14)建立重点行业排放清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对钢铁、砖瓦、铸造、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产业规模、生产工艺、治污设施、排放情况。(环保所牵头)

15)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砖瓦、玻璃及其制品、铸造等重点行业深度污染治理,按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制定整治计划,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推进铸造行业企业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30、100、15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进行改造或淘汰关停。(环保所牵头)

16)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针对钢铁、砖瓦、铸造、玻璃等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所有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要深度治理。建立无组织排放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排放节点、污染物种类等,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环保所牵头)

17)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控制,分行业核定VOCs排放总量和削减量,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机械制造、包装印刷、餐饮油烟、汽车维修等VOCs综合治理,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包括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动静密封点泄漏、储存和装卸逸散排放、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排放等。(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强废水、废液和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含VOCs废水的输送系统在安全许可条件下,应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含VOCs废水处理设施应加盖密闭,排气至VOCs处理设施;处理、转移或储存废水、废液和废渣的容器应密闭。(环保所牵头)

6.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8)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实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共同推进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强环境协同监管和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持续强化临近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当省发布预警信息时,严格按照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建立大气环境质量异常情况预警管控机制,进一步提升精准治气水平。(环保所牵头)

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安监所牵头,环保所配合)

19)加强重点时段区域联防联控。配合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主导风向和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及时进行靶向管控,指导重点行业精准减排。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按上限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环保所牵头)

7.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0)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做好在乡镇安装国标法PM2.5监测站安装等工作。初步完成我县基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思路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方案。(环保所牵头)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21)完善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保证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田楼)污水接管工程的顺利完成。(环保所牵头)

22)加强农村污水站运行管理。完成2019年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配套管网,确保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低于50%。(环保所牵头)

2.打好流域治理攻坚战

23)推进重点水体整治。加快实施通榆河清淤疏浚及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河道内垃圾、腐草等污染物,保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水利站牵头)

3.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24)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控制养殖废弃物排放,合理多元化利用。(环保所牵头)

(25)引导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从根本上改善随意施用农药、化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农技站牵头)

(26)增强对废旧农膜的回收与利用,减少在土壤中的积累,有效保护土壤、河道、水源的生态安全。(环保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秋冬季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提出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严格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督察问责,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压实基层责任。对空气、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及时预警,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度缓慢的村(居)、相关单位,公开进行约谈。

(三)开展执法督察

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由环保所牵头,联合执法、安监、规建、国土、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盯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超标排放违法排污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的问题推进整改。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在各自领域内积极开展检查,对发现存在大气、水污染问题的,要积极落实相关整改要求,确保检查有力度有成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注重典型宣传,处置引导舆情,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心问题,做好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宣传,对攻坚行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并对问题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

附件:田楼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田楼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任务清单分解表

序号

任务清单

治理要求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

做好辖区内企业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2.加大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力度,完成有关任务;

3.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关停取缔的做到“两断三清”并跟踪管理防止死会复燃。

环保所

安监所

2

做好镇域道路保洁工作

1.按照责任分工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增加道路清扫、洒水频次,及时清扫道路泥土尘污,确保不产生道路扬尘。

农护办

联众公司

3

全面取缔燃煤锅炉,并加强生物质锅炉管理,严禁出现偷烧、掺烧煤炭现象

1.全面取缔燃煤锅炉(茶水炉、粮食烘干等燃煤设备);

2.加强生物质锅炉管理,严禁出现偷烧、掺烧煤炭现象;

3.对镇域内散煤销售网点、餐饮烧烤、流动摊位等使用散煤情况,纳入网格化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环保所

安监所

执法队

城管队

各村(居)

4

加强镇域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1.要做到工地周边有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

2.房屋、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应当配备防尘抑尘设备、设置围挡、加压喷淋,对裸土覆盖或绿化铺装。

规建办

环保所

执法队

5

加强建筑材料等各类物料堆场管控

1.设置防风抑尘设备,装卸机械采取适用的抑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散货运输车辆优先采用封闭车型,防止抛洒滴漏。

2.逐步取缔达不到扬尘整治要求的非法码头、堆场等。

环保所

执法队

6

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严禁焚烧秸秆、杂物、垃圾等现象发生

1.强化秸秆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在村域内开展巡查,对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2.农护工按照责任分工,对垃圾箱(池)、桶等日产日清,各村(居)要加强巡查监督,杜绝焚烧垃圾现象。

环保所

镇综禁办

农护办

各村(居)

7

完成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田楼)污水接管工程

保证中小企业园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环保所

8

204国道灌河大桥段北侧,生活污水截流项目

加快204国道灌河大桥段北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进度。

环保所

9

保证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环保所

10

加强已建村庄污水处理的维护,提高农户污水接管率

加强已建村庄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切实保障运行,提高农户污水接管率。

环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