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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36/2012-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12-04-11
文号: 灌中小发〔2012〕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的通知(原灌南县中小企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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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有序有效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和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希望各科室及风险性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能按预案要求,做好突发事件风险处置工作。
 
附: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
 
 
一二年三月二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
 
为有效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风险防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努力降低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风险和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10〕3号)、《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我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驻我县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发生较大数额代偿、资不抵债等需要做好风险防患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形。     
二、组织机构
     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融资担保科全体成员、局信访、工会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融资担保科,融资担保科科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处置程序
     (一)日常经营风险监管。
      融资担保科在各项业务检查时,要定期收集整理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风险资料,并认真作出分析研究,为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在检查中对企业经营存在的风险和外部市场变化风险,要及时提醒企业,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督促整改,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调查。
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在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或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动态跟踪,对发现的突发性事件苗头信息进行甄别、确认,并及时作出初步分析、判断,经初步确认后,应立即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三)及时向上报上级部门。
确认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后应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风险调查、报告、处置、善后等处理工作。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将发生的经营风险事件、突发事件现状及发展趁势等资料24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和市中小企业局,按上级部门部署采取进一步行动。
(四)周密开展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事件发生现场,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协调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趁势资料,研究解决办法。
(五)统一发布处置信息。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对外宣传、处置工作进展,以县政府统一发布的信息为准,或者经县政府授权后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口径,统一安排,统一发布,不得擅自传播影响稳定团结的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处置担保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顾全大局、团结一致、果断迅速、密切协作”的工作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担保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明纪律,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必须保证在岗,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有权临时调配人员,分配工作,被指定人员不得回避、推诿。
(三)处置行动应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到“预警机制敏锐,信息反馈快捷,成员协作紧密,处置措施高效”,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全体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听指挥,对突发事件不作为、乱作为或隐瞒不报,致使事态蔓延、恶化,对处置结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融资性担保公司 突发事件   预案  通知   
报 送:县人民政府、市中小企业局
抄 送:民银行灌南县支行
灌南县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