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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19-001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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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连政办发[2019]91号)精神,10月8日,县医保局召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推进会,部署我县两险合并实施相关工作。 会上,医保局有关人员集体学习了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生育保…

县医保局:召开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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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连政办发[2019]91号)精神,10月8日,县医保局召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推进会,部署我县两险合并实施相关工作。

会上,医保局有关人员集体学习了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文件,各科室就工作职能和合并实施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研讨。医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刘旭东强调指出,两险合并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政策,加强调研,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大力宣传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重要意义,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保证平稳过渡,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基金征缴、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