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0年度灌南县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已正式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除了缴费金额有所调整外,首次由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三家联合展开两险征缴工作,缴费方式、缴费地点、缴费时间都有了新变化。
首先是缴费金额,灌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19年预收2020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60元。
在缴费方式上,今年首次启用银联移动POS机缴费和微信小程序与支付宝智能自助缴费方式。
具体办理手续:
参保人需要证件:原参保人员可直接通过缴费方式直接缴纳无需再做登记。新参保人员需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的新参保人员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证件居住地址须为我县范围内地址);新生儿参保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缴费: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至我县农村商业银行任一网点直接缴费。
微信、支付宝缴费: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或扫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后,可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微信本人缴费方法:
打开微信→扫一扫→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实名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手机号→确认缴费。
微信代他人缴费方法:
打开微信→扫一扫→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切换缴费人→创建用户信息→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确认缴费。
支付宝缴费方法: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社保费自助缴纳→下一步→选择或添加他人→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入缴费列表页选择相应待缴金额。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1日—12月20日。
特别提醒:除下述特殊情形外,在2020年1月至6月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0年7月以后不再受理当年登记缴费。
特殊情形如下:
在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缴费标准不变,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含)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后1个月以上至3个月(含)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30天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当年退役士兵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断缴费2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自缴费次日起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