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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9-00093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信用,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9-05
文号: 灌政办发〔2019〕8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5日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县域信用环境,…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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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5


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县域信用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苏政发〔2015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南银发〔2018135号)、《连云港市信用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连银发〔2019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持续深化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法制引领、诚信经营、信用立县、树立标杆为主题,深入开展信用县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各参创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构建符合创建工作实际的组织机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工作出发点,加大难题会办,以促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落脚点,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三)创建目标。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经验,深化落实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在全市率先完成信用县创建任务。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商务、社会等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档案。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强化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产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突破,形成特色和经验。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规范推进信用修复业务。

(二)构建信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完善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大力优化融资环境,推进不良风险处置工作,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三)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更新。拓宽中小企业信贷覆盖面,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拓展企业贯标和示范等信用记录良好企业的激励应用场景。  

(四)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征信管理制度,扩大央行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覆盖面。优化软硬件环境,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加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合规管理,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五)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县级农户系统,推进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不断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和评定。强化农户系统应用并促进信用成果转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六)强化信用文化宣传。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建立科学完备、多方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促进社会公众主动用信、自觉履信。加强信用舆情监测,扩大对正面事件的宣传引导,健全对负面事件的响应机制,妥善处置、及时反映。

(七)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研究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协调解决信用县创建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信用县创建的各项措施。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和人财物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8131日)。成立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层层有责任、项项有保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9  9 1日—10 15日)。各单位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按职责分工制定推进计划,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按市要求完成信用县创建申报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9 10 1631日)。在市考评组验收前,对全县各参创单位进行预评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迎市级检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911130日)。各镇、各园区及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要进行补短板、强弱项,并将资料进行梳理归档,全面做好考评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牵头部门做好对接,报请市相关部门进行考评验收。

(五)经验总结阶段(2019 12120日)。对信用县创建整体工作进行讨论总结,对市级验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本次信用县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目标考核范围,由县发改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督查、考核,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事宜。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信用县创建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督导检查。牵头单位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通过创建工作探索推进县域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同市考评组的请示沟通,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四)加强成果应用。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严重影响创建工作效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创建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将向市考评组推介。

附件: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内容

信用县创建指标任务及分值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8分)

深入推进政务、商务、社会等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档案。

1.政务领域。制定政务诚信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并应用公务员诚信档案、政府机构失信情况。(2分)

2.商务领域。在生产、流通等商务领域建立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并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开展公示。(2分)

3.社会领域。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商务领域建立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并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开展公示。(2分)

组织部

商务局

人社局

行政审批局

卫计委

发改委

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量报送并按规定上网公开。(3分)

各成员单位

发改委

强化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产品。

根据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查询应用信用信息,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对守信和失信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措施。(3分)

行政审批局

发改委

结合自身实际重点突破,形成特色和经验。

形成地方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或为全市、全省、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形成全市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的,加1分;形成全省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的,加2分;形成全国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的,加3分。(3分)

各成员单位

发改委

县人行

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规范推进信用修复业务。

组织辖区内企业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不少于1期),督促失信企业按照信用修复有关办法恢复自身信用,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意识,降低区域内失信企业占比,净化营商环境。(3分)

发改委

发改委

信用联动

机制

11分)

建立健全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完善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制度。

1.落实市信用管理部门布置的联合奖惩工作事项,或主动开展两个部门以上信用联动奖惩事项并取得实效。(4分)

2.规范、准确报送向社会公示的红名单黑名单;按季报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3分)

各成员单位

发改委

大力优化融资环境,推进不良风险处置工作,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辖内金融机构信贷不良率控制在1.5%以下,按排名,最低者得4分,第二低者,得3分,第三低者,得2分,最高者,得1分,高于1.5%的,不得分。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县人行

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0分)

依托省级或本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更新。

依托江苏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本级平台,完善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2分)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县人行

拓宽中小企业信贷覆盖面,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产品创新,按排名,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增速最高者得3分,第二高者得2分,第三高者得1分,最低者不得分。(3分)

县人行

金融办

县人行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

组织辖区企业积极申报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贯标通过验收率超过90%的,得3分;或者全年创建1家市级示范\省级示范的,得3分。(3分)

发改委

发改委

拓展企业贯标和示范等信用记录良好企业的激励应用场景。

结合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在融资贷款、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优评先等领域开拓激励场景,为信用良好企业提供优质服务。(2分)

发改委

发改委

征信系统建设18分)

建立健全各项征信管理制度,扩大央行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覆盖面。

1.积极推进小微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现辖内村镇银行全部接入。(3分)

2.地方性金融机构(如有)的征信数据质量考核达标。(2分)

县法人金融机构

县人行

优化软硬件环境,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征信服务和内控制度并严格落实,优化服务设施、环境和流程。(3分)

2.实现查询点人工查询、自助查询机相结合,实现自助查询比例85%以上。(2分)

3.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自查自纠、应急演练,实现窗口服务零投诉,得3;窗口服务投诉少于2起(含),得1分;窗口服务投诉多于2起(含),得0分。(3分)

各金融机构

县人行

加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合规管理,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1.推进征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对金融机构开展征信业务现场检查及巡查,检查及巡查全面、深入,行政处罚合理、到位。(3分)

2.辖内金融机构未发生征信信息泄露、违法对外提供等重大安全事件。(2分)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县人行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17分)

依托省级或本级农户系统,推进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

1.依托江苏省农户信息系统或本级农户系统,积极开展农户采集和更新,实现有效农户信用信息建档比例达90%以上。(3分)

2.农户信贷信息发生变化后1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1分);非银信息发生变化后1年内完成信息更新。(2分)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县人行

不断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和评定。

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得3分;辖内市级信用镇比例原则上达50%以上,得5分。

县人行

发改委

各镇

县人行

发改委

强化农户系统应用并促进信用成果转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1.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农户系统应用力度,将农户信息查询纳入信贷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按照排名,全年依托农户系统新增授信户数、新增授信金额最大者,得3分;第二大者,得2分;第三大者,得1分;最小者,不得分。(3分)

2.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应用信用创建成果,结合精准扶贫、普惠金融等工作,加大金融支农惠农力度,落实对不同信用评价农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着重体现信用价值导向。(3分)

发改委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县人行

信用文化

宣传

14分)

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建立科学完备、多方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促进社会公众主动用信、自觉履信。

1.依据地方实际,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契机,开展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征信宣传活动,年度诚信和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次数3次(含)以上的,加3分,2次(含)以上的,加2分,2次以下不得分。(3分)

2.贯彻落实诚信文化教育工作,将专业教育和普及教育有机结合,征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有效提升;学生、农民等社会群体诚信意识显著增强。(2分)

3.每月向信用连云港网报送信用宣传稿件不低于2篇。(2分)

4.每年被市级以上(含)报刊或者内部刊物采用的信用文化和宣传方面的稿件1篇得1分,满分2分。(3分)

发改委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县人行

发改委

加强信用舆情监测,扩大对正面事件的宣传引导,健全对负面事件的响应机制,妥善处置、及时反映。

1.正面事件。有被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表彰或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诚信典型。(3分)

2.负面事件。全年发生不多于1件,处理及时,影响范围得到有效控制。(1)

3.如发生重大恶性事件,该项不得分。

宣传部

发改委

县人行

发改委

县人行

制度保障机制

12分)

建立信用县创建工作机制。

1.县政府或政府办发文推进创建工作。(3分)

2.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3分)

3.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协调解决信用县创建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信用县创建的各项措施。(3分)

4.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和人财物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3分)

各成员单位

发改委

县人行



抄送:县委各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