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县域信用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苏政发〔2015〕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南银发〔2018〕135号)、《连云港市信用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连银发〔2019〕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持续深化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法制引领、诚信经营、信用立县、树立标杆”为主题,深入开展信用县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各参创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构建符合创建工作实际的组织机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工作出发点,加大难题会办,以促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落脚点,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三)创建目标。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经验,深化落实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在全市率先完成信用县创建任务。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商务、社会等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档案。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强化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产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突破,形成特色和经验。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规范推进信用修复业务。
(二)构建信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完善“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大力优化融资环境,推进不良风险处置工作,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三)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更新。拓宽中小企业信贷覆盖面,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拓展企业贯标和示范等信用记录良好企业的激励应用场景。
(四)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征信管理制度,扩大央行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覆盖面。优化软硬件环境,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加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合规管理,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五)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县级农户系统,推进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不断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和评定。强化农户系统应用并促进信用成果转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六)强化信用文化宣传。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建立科学完备、多方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促进社会公众主动用信、自觉履信。加强信用舆情监测,扩大对正面事件的宣传引导,健全对负面事件的响应机制,妥善处置、及时反映。
(七)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研究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协调解决信用县创建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信用县创建的各项措施。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和人财物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8月1—31日)。成立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信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层层有责任、项项有保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9 年 9 月1日—10 月15日)。各单位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按职责分工制定推进计划,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按市要求完成信用县创建申报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 10 月16—31日)。在市考评组验收前,对全县各参创单位进行预评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迎市级检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30日)。各镇、各园区及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要进行补短板、强弱项,并将资料进行梳理归档,全面做好考评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牵头部门做好对接,报请市相关部门进行考评验收。
(五)经验总结阶段(2019 年12月1—20日)。对信用县创建整体工作进行讨论总结,对市级验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本次信用县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目标考核范围,由县发改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督查、考核,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事宜。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信用县创建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牵头单位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通过创建工作探索推进县域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同市考评组的请示沟通,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四)加强成果应用。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严重影响创建工作效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创建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将向市考评组推介。
附件: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灌南县信用县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内容 |
信用县创建指标任务及分值 |
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 |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8分) |
深入推进政务、商务、社会等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档案。 |
1.政务领域。制定政务诚信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并应用公务员诚信档案、政府机构失信情况。(2分) 2.商务领域。在生产、流通等商务领域建立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并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开展公示。(2分) 3.社会领域。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商务领域建立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并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开展公示。(2分) |
组织部 商务局 人社局 行政审批局 卫计委 |
发改委 |
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
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量报送并按规定上网公开。(3分) |
各成员单位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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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产品。 |
根据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查询应用信用信息,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对守信和失信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措施。(3分) |
行政审批局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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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身实际重点突破,形成特色和经验。 |
形成地方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或为全市、全省、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形成全市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的,加1分;形成全省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的,加2分;形成全国特色和可推广复制经验的,加3分。(3分) |
各成员单位 |
发改委 县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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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规范推进信用修复业务。 |
组织辖区内企业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不少于1期),督促失信企业按照信用修复有关办法恢复自身信用,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意识,降低区域内失信企业占比,净化营商环境。(3分) |
发改委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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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联动 机制 (11分) |
建立健全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完善“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制度。 |
1.落实市信用管理部门布置的联合奖惩工作事项,或主动开展两个部门以上信用联动奖惩事项并取得实效。(4分) 2.规范、准确报送向社会公示的“红名单”和“黑名单”;按季报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3分) |
各成员单位 |
发改委 |
大力优化融资环境,推进不良风险处置工作,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
辖内金融机构信贷不良率控制在1.5%以下,按排名,最低者得4分,第二低者,得3分,第三低者,得2分,最高者,得1分,高于1.5%的,不得分。 |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
县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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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0分) |
依托省级或本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更新。 |
依托江苏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本级平台,完善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2分) |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
县人行 |
拓宽中小企业信贷覆盖面,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产品创新,按排名,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增速最高者得3分,第二高者得2分,第三高者得1分,最低者不得分。(3分) |
县人行 金融办 |
县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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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 |
组织辖区企业积极申报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贯标通过验收率超过90%的,得3分;或者全年创建1家市级示范\省级示范的,得3分。(3分) |
发改委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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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企业贯标和示范等信用记录良好企业的激励应用场景。 |
结合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在融资贷款、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优评先等领域开拓激励场景,为信用良好企业提供优质服务。(2分) |
发改委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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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建设(18分) |
建立健全各项征信管理制度,扩大央行征信系统信息采集覆盖面。 |
1.积极推进小微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现辖内村镇银行全部接入。(3分) 2.地方性金融机构(如有)的征信数据质量考核达标。(2分) |
县法人金融机构 |
县人行 |
优化软硬件环境,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 |
1.建立健全征信服务和内控制度并严格落实,优化服务设施、环境和流程。(3分) 2.实现查询点人工查询、自助查询机相结合,实现自助查询比例85%以上。(2分) 3.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自查自纠、应急演练,实现窗口服务零投诉,得3分;窗口服务投诉少于2起(含),得1分;窗口服务投诉多于2起(含),得0分。(3分) |
各金融机构 |
县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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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合规管理,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
1.推进征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对金融机构开展征信业务现场检查及巡查,检查及巡查全面、深入,行政处罚合理、到位。(3分) 2.辖内金融机构未发生征信信息泄露、违法对外提供等重大安全事件。(2分) |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
县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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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17分) |
依托省级或本级农户系统,推进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 |
1.依托江苏省农户信息系统或本级农户系统,积极开展农户采集和更新,实现有效农户信用信息建档比例达90%以上。(3分) 2.农户信贷信息发生变化后1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1分);非银信息发生变化后1年内完成信息更新。(2分) |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
县人行 |
不断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和评定。 |
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得3分;辖内市级信用镇比例原则上达50%以上,得5分。 |
县人行 发改委 各镇 |
县人行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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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户系统应用并促进信用成果转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
1.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农户系统应用力度,将农户信息查询纳入信贷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按照排名,全年依托农户系统新增授信户数、新增授信金额最大者,得3分;第二大者,得2分;第三大者,得1分;最小者,不得分。(3分) 2.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应用信用创建成果,结合精准扶贫、普惠金融等工作,加大金融支农惠农力度,落实对不同信用评价农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着重体现信用价值导向。(3分) |
发改委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
县人行 |
信用文化 宣传 (14分) |
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建立科学完备、多方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促进社会公众主动用信、自觉履信。 |
1.依据地方实际,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契机,开展“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征信宣传活动,年度诚信和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次数3次(含)以上的,加3分,2次(含)以上的,加2分,2次以下不得分。(3分) 2.贯彻落实诚信文化教育工作,将专业教育和普及教育有机结合,征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有效提升;学生、农民等社会群体诚信意识显著增强。(2分) 3..每月向“信用连云港”网报送信用宣传稿件不低于2篇。(2分) 4.每年被市级以上(含)报刊或者内部刊物采用的信用文化和宣传方面的稿件1篇得1分,满分2分。(3分) |
发改委 县人行 各金融机构 |
县人行 发改委 |
加强信用舆情监测,扩大对正面事件的宣传引导,健全对负面事件的响应机制,妥善处置、及时反映。 |
1.正面事件。有被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表彰或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诚信典型。(3分) 2.负面事件。全年发生不多于1件,处理及时,影响范围得到有效控制。(1分) 3.如发生重大恶性事件,该项不得分。 |
宣传部 发改委 县人行 |
发改委 县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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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机制 (12分) |
建立信用县创建工作机制。 |
1.县政府或政府办发文推进创建工作。(3分) 2.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3分) 3.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协调解决信用县创建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信用县创建的各项措施。(3分) 4.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和人财物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3分) |
各成员单位 |
发改委 县人行 |
抄送:县委各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