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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11/2019-00170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7-05
文号: 汤 发〔2019〕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汤沟镇2019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全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支两委,镇分工干部,镇包村工作人员,镇三套班领导。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前期准备(25分)1.完善网络规划(5分)。按照镇综禁办要求…

关于印发《汤沟镇2019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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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沟镇2019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全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支两委,镇分工干部,镇包村工作人员,镇三套班领导。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前期准备(25)

1.完善网络规划(5分)。按照镇综禁办要求建立一张责任网2分),包括村级应急准备、四点设置;制作一张作战图3分),包括村级地块,综合利用规划表,村级综合利用规划图,未及时完成、不规范的扣1/项,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2.宣传发动(5分)。召开村民代表、党员干部会议,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和好处(2分)。充分利用横幅、“村村通”喇叭、上门宣传等手段对学生、教众、普通群众等做好秸秆综禁宣传工作2分)悬挂横幅5条(1分)。

3.定人定机定地(10分)。按照即收即还不过夜的原则,对所在村田块进行合理详细划分,对划分田块合理安排值守人员、收割和还田机械、农机手。做到分片到人,值守到位(3分),机械调度合理有序,机械保有量达每500亩1台机械以上(4分),机手工作及时,人员充足,歇人不歇机(3分)。每发现一处扣一分。

4.还田资金筹集(5分)。66前按要求筹集到位,推迟一天扣2分。

(二)禁烧禁抛(40分)

定人定机,下地作业收割机具安装并启用切碎装置,茬口控制在10㎝以下。    

1.实现全面禁烧(20分)。卫星遥感监测及省通报有火点经核查属实的,一次扣光;省、市督查组发现火点,或有焚烧痕迹田块超过300平米,一次扣15分;县督查组发现火点或有焚烧痕迹300平米以下的,一次扣10分;被镇督查组查到着火点或焚烧痕迹10平米以上的地块一次扣5分。相关村接到相关通知5分钟内无人赴现场处置的,有一次扣5分。

2.辖区内无秸秆乱抛(15分)。被县级以上督查组巡查发现乱抛的,有一处扣5-10分,被镇督查组发现乱抛的有一处扣3-5分,抛入水体的双倍扣分。发现险情相关村接到通知10分钟内无人赴现场处置的,有一次扣5分。

3.监管防控有力(5分)。在田间地头按要求驻点值守,对进入监管田块可疑人员及时进行控制(3分),重点地段无人值守的发现一次扣2分;村成立应急队伍配足灭火工具,积极开展巡查应急,实施有效扑救(2分),工具未配备或未正常开展巡查的发现一次扣1分。

(三)秸秆还田(25分)

1.全力推进秸秆还田(10分)。定人定机定田块,收割机具切碎抛洒装置合格,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专人跟踪监督到位的,得满分,有一处不到位的扣2分。

2.全量及时还田到位(10分)。做到整片整村推进秸秆全量及时还田,做到即收即还不过夜,完成全部还田并及时的得满分,还田不彻底的扣2分/处完成率低于95%的不得分。还田机械必须合理调度,快速推进,歇人不歇机,严禁“护食”,一旦发现必须立即调度机械进行整改到位,保证即收即还不过夜,否则扣10分。

3.收储体系建设工作(5分)有离田的,秸秆离田收集、运输、储存场所等措施必须到位结合我镇国卫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一处储存堆放不到位不合理的2

(四)三清验收(10分)

积极配合县组织的三清验收工作,一次性通过县三清目标的村得满分。县验收组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未通过三清验收的不得分

三、考核奖惩措施

(一)实行保证金制度。

三套班、包村干部、包村工作人员、各村五大员每人均缴纳一定保证金。

(二)严惩第一把火

1.出现省、市、县第一把火的,所在村在全年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部保证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全镇通报批评。

2.出现全镇第一把火的,所在村实行秸秆综禁工作考核一票否决,扣除全部保证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全镇通报批评。

3.分工领导、包村干部、包村工作人员实行捆绑考核,同奖同罚。

(三)其他处罚。

1.出现前述类型以外其他火点的每处扣200元。火点超过5个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2.秸秆乱抛于沟边、路边、埂边的,发现一处扣100元。抛河的加倍扣罚。超过5处抛河或10处乱抛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3.连续两次没有通过县“三清”验收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四)奖励考核。

村考核在90分以上的,全额配套所交保证金;80—89分的按比例配套保证金,71-79分不配套保证金,70分以下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五)其它规定。

    为有效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秸秆综禁工作,确保本户及亲属户带头执行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相关规定,实行镇村干部职工参与情况与本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等奖项挂钩。

四、组织实施

镇成立综禁办,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负责开展督查、指导、考核等工作。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上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镇综禁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