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清理整顿
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牛羊家禽乳猪屠宰行业管理,规范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市场秩序,切实提高牛羊家禽乳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和省、市关于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灌南县“十三五”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牛羊家禽乳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深入开展牛羊家禽乳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行动,全面关停取缔不合格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从根本上改善和规范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市场秩序,保障牛羊家禽乳猪肉品质量安全。
二、清理整顿范围
(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排污许可的不合格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全部列入关停范围。
(二)对通过整改获证和已获证运行的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于2019年6月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予以关停取缔。
三、时间安排
牛羊家禽乳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行动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前结束。
(一)统一部署。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排查登记辖区牛羊家禽乳猪屠宰企业和场点,重点调查各类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开办基本情况,摸清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底数和行业现状,确定牛羊家禽乳猪屠宰企业布点规划及不合格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关闭计划,制定清理整顿方案。
(二)宣传引导。宣传动物防疫、屠宰检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屠宰场点从业人员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确屠宰场点是屠宰、销售畜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引导条件不合格的屠宰场点在规定期限内自主关停。
(三)集中整顿。2019年4—6月,根据工作重点和要求,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行动,组织打击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按计划全面关闭不合格屠宰场点。5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牛羊家禽乳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进度自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6月底前,完成牛羊家禽乳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任务、审查完毕新建或提档升级改造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关停取缔所有不合格屠宰场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合格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名单,同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职责分工
各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本辖区关闭不合格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及其产品经营摊点过程中的矛盾协调等工作;做好关闭后畜禽产品供应方面的矛盾化解工作,保障辖区内社会和市场的稳定,确保整治目标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制定和实施牛羊家禽乳猪屠宰企业设置规划;牵头组织督查各镇清理整顿工作,通报清理整顿行动进展情况。
县公安局 负责协同参与牛羊家禽乳猪屠宰执法检查活动;关闭、取缔不合格牛羊家禽乳猪屠宰场点时,把控现场、确保安全;对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办;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等行为。
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牛羊家禽乳猪屠宰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重点查处屠宰场点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协同参与牛羊家禽乳猪屠宰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对牛羊家禽乳猪肉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对主城区流动摊点、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畜禽及其产品行为的查处。
县财政局 负责保障清理整顿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经费。
县宣传、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清理整顿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规划新建的屠宰企业在土地指标、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总结验收
2019年6月底,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清理整顿工作总结,并报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