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经信发[2012]18号
关于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变更农药生产企业名称的请示
市经信委:
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位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8月,占地130亩,主要从事农药原药禾草丹生产和销售。2012年2月,企业更名为连云港钮泰科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原禾草丹生产地址、工艺、产能不变,环保、安全等有关手续沿用。
该公司于2004年10月由灌南县发展计划局批准设立原药禾草丹项目(编号:灌计发[2004]112号),总投资8743万元,产能为3000吨/年,2005年3月建成投产,并先后通过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连环发【2005】20号)和市安监局的设立生产项目的批复(连安监【2005】61号),2009年5月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XK13-003-00430)、2009年12月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G00051】)。
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根据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变更农药生产企业名称,将原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变更为连云港钮泰科化工有限公司,恳请贵委审核批准。
特此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工业项目 更名 请示
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3月29日印发
份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