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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19-00083 信息分类: 其他,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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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我县非法码头监管初见成效

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我县非法码头监管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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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整治办接到线索,南六塘河发现一处正在建设的非法码头,信息确认后,县交通运输局、李集镇综合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拆除,这标志着我县非法码头整治从专项整治阶段转入长效监督管理阶段,有效落实了全县非法码头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据了解,该新建码头刚动工2小时左右,还未造成岸线破坏,在现场,联合执法人员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建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8)28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内河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9〕73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码头建设者进行说服教育,责令把钢架搭台彻底拆除完毕。

根据全县内河非法码头整治工作部署,非法码头拆除后,县政府已与各有关乡镇、责任部门签订了监管责任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对于新发生的违建行为,第一时间予以拆除,切实巩固整治效果。各单位对划分的河流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巡查,如发现非法码头建设第一时间现场下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并告知乡镇第一时间到现场予以拆除,拆除完毕后形成文件形式存档,坚决杜绝新的违建码头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