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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9-0014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08
文号: 堆政发〔2019〕4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堆政发〔2019〕44号关于印发《堆沟港镇“美丽庭院”活动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精神文明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经研究,现将《堆沟港镇“美丽庭院”活动评选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美丽庭院”活动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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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政发〔2019〕44号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美丽庭院”活动

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精神文明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经研究,现将《堆沟港镇“美丽庭院”活动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印发

堆沟港镇“美丽庭院”活动评选实施方案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精神文明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布局美、绿化美、居室美、家风美、特色美”的美丽庭院示范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镇“共创美丽庭院,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以提升农村家庭和睦、生活和谐以及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发动、教育、引领村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庄面貌的改造提升,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内外兼美,推动美丽环境与洁净乡村建设相辅相成,着力推进农村美丽经济发展。

二、 创建目标

按照“庭院布局美、环境洁净美、物件整齐美、户户和谐美”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引领等措施创建一批环境优美、花开四季的美丽庭院,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创评标准

按照“庭院布局美、环境洁净美、物件整齐美、户户和谐美”四个方面的要求,开展创建评选工作,即:

   1.庭院布局美。庭院整体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无有碍观瞻构筑物,无违法搭建物。墙体整洁、美观,外墙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有效利用庭院空间(房前屋后)种树栽花,品种丰富,搭配合理。庭院内绿化面积至少达10% (或种有5盆以上的花草、绿植)。主动做好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花坛等管护。善于运用生产、生活中废旧物品,创意点缀,再次利用。

2.环境洁净美。庭院外观整齐有序。四周干净整洁,无杂草、无杂物堆放,地面平整、无坑洼。能积极配合村里做好环境整治行动,支持村里卫生保洁工作。垃圾自觉入箱,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房内、房屋周边没有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居住环境整洁卫生、清新舒适。厨卫、洗涤等生活污水合理排放,不乱倒乱泼。          

3.物件整齐美。重视家庭文化建设,家居布布置能充分体现家庭成员的情趣、爱好及对生活美的追求。门前屋外各类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有序、物件入柜,无杂物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乱晾晒、乱悬挂、乱停放等现象。

4.户户和谐美。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家庭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勤劳致富。支持并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四、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保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由镇人居办牵头,各村(居)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创建工作的部署、服务、指导和落实,大力发动广大村民、家庭踊跃参与。

2.重视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条幅、宣传栏、墙体画等媒介加大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及美丽庭院建设的重要性、创建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倡导“我村是景区、我家是景点、我是美容师”理念,最广泛地宣传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家庭参与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妇女群众积极响应。

 3.注重考核评比。“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行初筛选、投票、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综合评比。各村(居)根据村实际,通过村民推荐、自荐的方式进行参与,并由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选鉴定后上报镇人居办,确定第一届“美丽庭院”示范户,在本乡镇进行公示。

附件:堆沟港镇“美丽庭院”量化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