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统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统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
办法》的通知
县局各队科室: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科学、全面、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将《灌南县统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统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灌南县统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正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和激励作用,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连云港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灌人社发﹝〔2012〕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团结、敬业、求实、创新”机关工作要求,着重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制度,严格年度考核;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考核指标体系,侧重定量指标的运用;扩大考核民主化,注重民主评议;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局在职非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
按照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着重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定期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等方法进行。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个人平时工作周记、科室负责人月度汇报和半年科室述职测评、年终全员综合考核”的方法,重点考核公务员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考核按照如下六个程序进行:
1、年初,根据本单位职位说明书,结合全年目标任务,与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科室要按照本科室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状,制定适合本科室的个人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局制定的“考核实施办法”和各科室的考核目标进行公布。
2、平时,按照落实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由公务员撰写每周工作情况,记载工作实绩。
3、每月,由科室负责人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周记,对每周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做出月评价。
4、每季,将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局考核委员会,由局分管领导评鉴。
5、半年,科室负责人进行述职,并对科室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格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局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做出考核评价,记录在档,作为全年工作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6、年终,开展全员述职,各工作人员(含中层副职)在本科室述职,中层正职在有关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按实排出测评名次。
年终科室和个人考核均采用量化积分。科室考核,根据科室年初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本科室基本职能和工作实际,从目标任务、创新创优、重点工作、职能工作四方面进行考核。即:①目标任务为40分,全部或超额完成或超额得满分,没有完成按比列扣分;②重点工作30分,全部或超额完成得满分,没有完成按未完成相应数量扣分;③职能工作30分,按实际完成情况得分;④创新创优为加分项目,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项目每项加5分或3分。
个人绩效与所在科室和单位的绩效考核等次挂钩,先由单位组织考核结合公务员个人周记、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目标责任状、民主测评名次,个人考核总分等情况,然后与科室的绩效考核等次挂钩,按挂钩系数折算计分,即将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计分按所处科室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分别对应乘以1.05、1、0.95、0.85,折算出个人的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即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综合得分。按照本文件规定,及年终科室和个人考核总分,再加上分管领导评估,综合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和优秀科室以及优秀公务员,报局考核委员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2、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升迁、辞退、晋升级别工资及奖励、培训的依据。
3、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公务员和科室,及时反馈考核结果,责成相关个人和科室找出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原因,上报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科室和个人综合考评年终末位警示制,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局有关会议上通报。
六、考核的组织实施
为强化公务员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 成立局公务员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
七、其它
1、局其他在职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未尽事宜,由局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公务员 绩效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灌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