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灌发改备第0000400号
连云港诺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年产1200吨单一稀土氧化物靶材项目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项目在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备案通知书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项目名称: 年产1200吨单一稀土氧化物靶材项目
建设地点: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
建设规模:原料单一高纯稀土氧化物烧结物(物理过程,不含冶炼、分离)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