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百禄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汛期救灾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切实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苏民电[2012]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成立百禄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跃军
副组长:刘祝军 于 凯 张增高 王海燕 封维昌 刘荣华
成 员:许正雨 刘德胜 毕 翔 成为民 张道怀 熊梯高
蔡祝英 朱耀浦 朱达军 周登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许正雨同志兼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