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用途的报告
市政府扶贫办:
为加快推动2019年扶贫项目实施,避免扶贫资金沉淀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2017-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结余资金共267.488万元调整使用,其中2017年结余1.93万元、2018年新增家门口就业补助170万元、妇联家门口就业项目奖补65.558万元共237.488万元调整为实施新集镇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期)项目,2018年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奖励10万元调整为实施百禄镇标准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百禄镇南房村产业发展奖补励20万元调整为实施百禄镇南房新型社区配套工程项目。我们将规范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做到早启动、早建成、早达效,确保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报告。
灌南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