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扶办〔2019〕4号
关于做好全县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统计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关于统计上报全省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名单的通知》(苏扶办〔2019〕12号)等文件精神,掌握了解全省涉农村(居)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强化帮扶措施,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的涉农村(居)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截止到2018年底,全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不包括18万元)的村(含涉农居委会)。
二、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计算口径
各乡镇要准确把握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统计口径,本次调查摸底的是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要认真核查村级会计账务,不得将列入其他收入等科目的非经营性收入纳入统计范围。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扶贫办对相关收入计算口径解释如下:
1.经营性收入。指村集体自身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四部分。
2.其他收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如罚款收入、利息收入、债务核销收入、集体机动地综合补贴收入(也称耕保费)、资产盘盈收入(农业部清产核资文件规定,农业资产、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盈,金额较小的,列入其他收入,数额较大的,可作为增减公积公益金处理)等。
3.非经营性收入:征地补偿款、上级政府与部门给予的项目奖补资金、专项资金(环境整治、桔杆禁烧资金等)、项目扶持资金,以及“一事一议”资金,各类捐赠、扶贫资金、奖励资金等不属经营性收入。
三、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涉农村(居)集体经经营性收入摸底统计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农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倒排工期,压实责任,迅速启动,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2.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要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以2018年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及收益分配表(报表中“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科目合计数)为依据,进行再核实,准确计算出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将低于18万元的村相关数据,分档分类如实填入相关表格。严禁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谎报或编造数据。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办将结合平时掌握数据,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数据造假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按时上报表格。统计的相关表格报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加盖政府公章,于2019年2月15日(本周五)下午下班前连同电子报表一并上报至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办。
县委农工部联系人:仇春林,联系电话:13705129103 ( 政务通638524),邮箱:gnxwngb@126.com。
县扶贫办联系人:王玉波,联系电话:13775575741( 政务通536274),邮箱:gnfpb2009@163.com。
附件:1.《2018年底全县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统计表》
2.《2018年底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村统计明细表》
中共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附件1
2018年底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统计表
乡(镇)人民政政府(盖章) 低于18万元的村总数 (个)
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 村个数 | 主要原因 | 发展计划 | |||
原因 | 村个数 | 预计到2019年底经营性收入达到18万元 | 预计到2020年底经营性收入达到18万元 | 到2020年底经营性收入达不到18万元 | ||
(万元) | (个) | (只选一个) | (个) | (个) | (个) | (填写具体村名) |
[0,5) | ①村“两委”班子不强 | X个:X镇X村、… | ||||
②基础设施薄弱 | ||||||
③缺资金、资产、资源 | ||||||
④缺发展思路 | ||||||
[5,10) | ①村“两委”班子不强 | |||||
②基础设施薄弱 | ||||||
③缺资金、资产、资源 | ||||||
④缺发展思路 | ||||||
[10,15) | ①村“两委”班子不强 | |||||
②基础设施薄弱 | ||||||
③缺资金、资产、资源 | ||||||
④缺发展思路 | ||||||
[15,18) | ①村“两委”班子不强 | |||||
②基础设施薄弱 | ||||||
③缺资金、资产、资源 | ||||||
④缺发展思路 | ||||||
附件2
2018年底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村统计明细表
乡(镇)人民政政府(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村(居) | 2018年底经营性收入构成(万元) | 未达18万元原因 | 2018年报数(万元) | 与年报出入原因 | 预计2019年底达18万元 | 预计2020年底达18万元 | 2020年底仍达不到18万元 | ||||
合计 | 经营收入 | 发包及上交收入 | 投资收益 | 其他收入 | |||||||
备注:本表只填报核实以后18万元以下村(居)数据,并按收入从低到高顺序填列;未达18万元原因在省定4个选项中只选1项最主要原因;表格后三列预计情况请在相关村对应选项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