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引号: 014309367-1/2018-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通知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18-06-06
文号: 灌扶办〔2018〕1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有关部门及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帮扶责任人监管,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

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建立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帮扶责任人监管,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根据《市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49号)、《市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连扶办〔201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建立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开公示主要内容

(一)扶贫对象公示。包括低收入农户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贫困属性、致贫原因、脱贫措施、脱贫年度等。

(二)扶贫资金公示。包括资金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原则、分配结果等。

(三)扶贫项目公示。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及构成、预计收入(带动村集体或农户增收),以及通过项目带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带动方式、资金投入、预计收入等。

(四)结对帮扶公示。包括低收入农户户主姓名、帮扶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帮扶责任人所在单位及职务、主要帮扶措施等。

二、公开公示的主要形式

(一)扶贫对象长期公示。以村为单位,在村务信息公开栏长期公示经过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程序确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情况,必要时可单独公示。

(二)扶贫资金三级公示。在县、乡(镇)、村政务村务服务中心公开公示所有省、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后方单位帮扶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三)扶贫项目就地公示。在扶贫项目实施现场就地公示到村、到户帮扶项目实施及带动增收情况。

(四)结对帮扶村级公示。制作“三落实”公示牌,在村部信息公开栏公示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情况和主要帮扶措施。

(五)“阳光扶贫”网上公示扎实做好阳光扶贫日常数据维护,在县、乡(镇)、村政务村务服务中心自助查询终端统一植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公众层,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公示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度性安排,也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务实举措,确保公开公示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要突出重点。各乡镇要在认真总结以往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方面公开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重点突出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以提高低收入农户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要快速行动。公开公示工作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要求具体,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增收公示牌可以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要集中力量迅速完成公开公示相关工作。

四要全面覆盖。各乡镇要将十三五以来纳入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省定经济薄弱村和市、县定经济薄弱村,投入到扶贫产业园、经济薄弱村、统筹带动增收等省、市、县财政资金项目全部纳入公开公示范围。确保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全覆盖。

五要注重实效。设立公开公示标志牌,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晰规范、尊重个人隐私的要求,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示牌和标志性建筑物。要加强部门协调,坚持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对群众反映的公开公示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落实整改。

 

附件:公示牌参考样式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63     

       


  附件

       村(居)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基本信息公示牌

序号

组别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贫困属性

致贫原因

脱贫措施

脱贫年度

















 

       (单位)扶贫资金使用公示牌

序号

年度

资金名称

资金来源

资金规模

资金用途

使用单位

分配原则

分配结果



















 

       项目带动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增收公示牌

实施地点:                     建设期间:           

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及构成:

预计收入:村     万元,户    万元          

序号

村别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带动方式

资金投入

预计收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