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索 引 号: 014309316/2019-00010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9-02
文号: 灌司发〔2019〕2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处室: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联络畅通、信息畅通,做到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及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联络畅通、信息畅通,做到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及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一个统筹、四大职能”重要职责,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对于全面强化全系统实战应急能力、综合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作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对加强新时期值班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工作安排

1、县局成立指挥中心和总值班室,分别设在局四楼视频会议室和三楼值班室。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相关科处室负责人轮流担任值班长。负责日常、重要时间节点指挥中心运行管理,指挥、调度当值期间的日常工作,收集、掌握、处理当值期间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和突发案(事)件,组织日常研判和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日常工作巡查督查,编发、报送当值期间信息要情和值班通报,做好每日交接班相关事宜。

2、局办公室负责安排系统内日常、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工作,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应急通讯录、应急队伍资源信息库、突发事件信息员资料库等,规范值班记录簿、电话记录和上报材料。

3、值班分为日常值班、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工作人员原则上全体参与值班工作,病产假人员不安排值班。工作日大厅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制定值班表,夜间值班由后勤人员负责;休息日和节假日值班由局机关工作人员轮班,值班时间与工作日作息时间相同,夜间值班由后勤人员负责;重要时间节点实行加强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由局办公室或相关业务部门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工作需要,专门制定值班表。

4、局办公室负责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前向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值班室报送值班表等,并做好值班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实行加强型值班期间,按照轮流排班表,确保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特殊情况,经带班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进行调整。

2、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及时认真接听来电,文明准确应答,要核实对方身份,详细准确做好记录,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值班人员应如实记录值班期间接报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来电人、事件结果、信息报告情况等要素记录齐全,做到字迹清楚、详略得当,形成值班记录。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收取、登记省厅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等重要通知,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对于明确需要及时回复的,应严格按照时限撰写相关报告,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后,上报相关上级单位、部门。接到上级领导关于重要紧急情况的批示,要迅速响应、立即调度、快速处置,于规定时间内向相关上级领导或单位、部门反馈报告。

5、值班人员获悉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坚守岗位,交接班人员均应在岗值班,不得擅自交接离岗。根据《江苏省司法行政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市司法局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灌南县司法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时启动“四色”预警和相关处置预案。要熟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范围、时限、口径、流程,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

6、严格落实“四个不允许”。一般突发事件,报送时限不超过2小时;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此外,接到上级核报信息要求,应迅速核实,电话反馈时间不超过20分钟,报送信息应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审,反馈时间不超过40分钟。

7、全系统中层及以上干部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其他人员在加强型值班期间非在岗值班的情况下也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四、督查考核

1、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系统内值班情况开展工作评估、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根据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带班值班、请假报备、信息接报等工作制度和流程。

2、各基层司法所要严格执行,按局办公室或相关业务科处室要求,及时报送值班表,将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实地抽查与电子巡查相结合的督查方式,由局领导带队,办公室、政治处等相关科处室工作人员参与,对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值班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也可通过“云视讯”、所内监控等设备进行电子巡查。

4、凡值班期间,存在擅自离岗、漏拒接电话、交接手续不全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处理。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泄密等玩忽职守行为,导致事态严重,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灌南县司法局

                             201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