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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16/2019-00010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9-30
文号: 灌司发〔2019〕2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连司…

县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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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连司通〔2019〕51号规定,现就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是认真做好项目调查研究。各单位在报送制定计划项目前,必须对拟报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确保在2020年度内完成计划。拟报送的制定计划项目在报送前,还必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送

二是切实提高报送项目质量。项目应当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体现地方特色,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服务改革创新,服务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百姓期待、社会关注的问题为主

三是严格控制报送项目数量各单位报送的项目原则上1件确有需要的不得超过3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程度,认真研究报送项目。对已申报,但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有关单位可作为储备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申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四是准确把握项目报送范围。报送的规章项目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三个方面的事项(非指具体事项)。超出的前述范围的,不作为规章制定项目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不受规章项目事项范围的限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11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见附件)报送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司法局四楼40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13812446861@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林令云,联系电话:13812446861(短号:570404)。

 

附件1.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灌南县司法局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

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时间:        

序号

申报单位

拟制定规章名称

针对的事项

涉及

哪些部门职责

制定依据

拟完成时间

备注

































































 

附件2

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时间:        

序号

申报单位

拟制定规范性文件

名称

针对的事项

涉及

哪些部门职责

制定依据

拟完成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