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连司通〔2019〕51号)规定,现就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做好项目调查研究。各单位在报送制定计划项目前,必须对拟报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确保在2020年度内完成计划。拟报送的制定计划项目在报送前,还必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送。
二是切实提高报送项目质量。项目应当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体现地方特色,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服务改革创新,服务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百姓期待、社会关注的问题为主。
三是严格控制报送项目数量。各单位报送的项目原则上限1件,确有需要的不得超过3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程度,认真研究报送项目。对已申报,但未列入市年度制定计划的,有关单位可作为储备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申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四是准确把握项目报送范围。报送的规章项目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三个方面的事项(非指具体事项)。超出的前述范围的,不作为规章制定项目。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不受规章项目事项范围的限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见附件)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司法局四楼40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13812446861@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林令云,联系电话:13812446861(短号:570404)。
附件:1.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灌南县司法局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
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申报单位 | 拟制定规章名称 | 针对的事项 | 涉及 哪些部门职责 | 制定依据 | 拟完成时间 | 备注 |
附件2
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申报单位 | 拟制定规范性文件 名称 | 针对的事项 | 涉及 哪些部门职责 | 制定依据 | 拟完成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