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委发〔2019〕49号
关于王万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现将宋庄村原党总支书记王万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4年8月,王万举利用儿子王吉利考取高校之名,在灌南县华联大酒店操办喜宴,宴请宾客260余人,办酒席25余桌,共收取礼金62000元。王万举的行为违反连云港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2015年5月,王万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深刻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缺乏纪律意识,不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上级要求,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省自励。全镇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共灌南县百禄镇委员会
2019年 11月19 日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