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云港华禧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LVL板材、10万套木门及家居用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连云港华禧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LVL板材、10万套木门及家居用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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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11.8连云港华禧木业年产2万立方LVL板材及10万套木门及家居用品项目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