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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11/2019-00191 信息分类: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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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汤沟镇坚持“三到场”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 汤沟镇国土资源所坚持“三到场”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多管齐下,从源头上减少了少批多占、批劣占优、宅基地闲置浪费等现象,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宅基地选址到场。建房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汤沟镇坚持“三到场”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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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沟镇坚持“三到场”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

    汤沟镇国土资源所坚持“三到场”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多管齐下,从源头上减少了少批多占、批劣占优、宅基地闲置浪费等现象,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宅基地选址到场。建房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与水利、交通、各种管网、线路等安全距离相冲突;不得有易发滑坡、地面塌陷等潜在地质隐患。在建房申请前,到现场踏勘,查看是否有以上情况,并在“一张图”上详细套取规划选址坐标,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二是房屋开工放样到场。严格按照获得批准的宅基地权属、面积、位置以及四至界限放线动工建设,严禁少批多建,在房屋建设过程中,结合执法监察巡查,经常性到建房现场巡查,做到批后监管不留死角。

三是房屋竣工验收到场。房屋建设好后,到现场审核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凡是超法定面积、超设定规划、建新不拆旧等,一律不予核发不动产权证。

通过对已批宅基地的有效监管,汤沟所实现了批、管、用有机衔接,协调运作的良好机制,切实加强了个人建房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