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文〔2019〕84号 签发人:李良亚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
答复意见
尊敬的刘明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326省道周庄段架设路灯的提案,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对你提出的《关于326省道周庄段架设路灯的提案》进行答复。针对该提案,新集镇政府已与县交运局、住建局等部门联系,争取下期做规划时把该提案纳入规划,新集镇将进一步跟进,争取早日实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城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