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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71/2019-00244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25
文号: 新政发〔2019〕4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19〕42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为做好2020年度新安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新安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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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942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做好2020年度新安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新安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91025


附件:

1.新安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新安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告知书

3.2020年新安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表

4.2020年新安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表

 

 

 

 

 

 

 

 

 

 

 

 

 

 

 

 

 

 

 

附件1

 

新安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

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集中征缴工作,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及时参保缴费,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真实反映各村(社区)的工作实绩,使目标考核切实起到奖励先进、促进工作的作用。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成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督促和落实本村(社区)居民的按时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村干部。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完成人数。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4.20203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完成率至少达90%4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完成率达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完成时间为20191220日。

四、考核奖惩办法

1.各村(社区)按照下达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人数任务完成率达80%以上,每个人头补1.5元;完成率达100%,每个人头补2元,每超出一人按10元奖;完成率80%以下,每个人头补1元;(注:考核时间为2020430日)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保险补助经费相互挂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达到85%方可发放补助,补助金额按完成比例发放,两项工作都完成,全额发放两项经费。

 

 

 

 

 

 

 

 

 

附件2

 

新安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告知书

 

为实施好我镇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特告知如下:

一、组织建设

1.各村(社区)要成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小组,由村(社区)书记主抓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督促和落实本村(社区)居民的按时参保缴费。2.村(社区)两委工作力量要做好协调配合,做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二、宣传工作

1.各村(社区)组织召开一次以上的居民参保动员大会, 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材料分发到每家农户,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同时做好政策的答疑解惑工作。

2.各(社区)在本村(社区)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2条以上的标语。

3.各村(社区)在固定的公示栏及时将本村(社区)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参保情况和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公示。

4.确保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知晓率达100%

三、任务完成时间

2020430

四、收缴时间

2020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的收缴截止时间为2019111日至20204月底。逾期可以补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未按规定时间缴费且缴费未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需延长缴费满15年才可领取待遇。(注:新农保存折缴费从2019111日开始存入保费,20201月银行开始批扣;微信、支付宝从202011日开始缴费。)

五、奖惩措施

镇政府对各村(社区)20205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对村(社区)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对宣传效果好,措施得力,工作进展快,予以表彰,并对430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对村(社区)给予奖励;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按照完成比例给予补贴,并对村(社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3

 

2020年新安镇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

 

序号

村(社区)

任务数

完成时间

1

镇郊社区

1160

2020430日完成

2

镇东社区

258

3

人民社区

168

4

镇北社区

389

5

镇中村

1353

6

曹庄村

1052

7

镇西村

819

8

公兴村

1296

9

硕项村

1410

10

尹湖村

2493

11

大胜村

1931

12

渔场村

1029

13

刘园村

1333

14

袁闸村

899

15

新东村

865

16

于营村

388

17

管庄村

467

18

武庄村

648

2020430日完成

19

郝圩村

802

20

小庙村

692

21

大庙村

841

22

于圩村

1498

23

武障河村

1582

24

闸北村

1085

25

小元村

1166

26

大户村

680

27

东王村

723

28

宋集村

786

29

苏口村

1030

30

陈庄村

846

31

大吴村

906

32

相庄村

1389

33

龙沟村

784

合计

33128


附件4

 

2020年新安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表

 

序号

/社区

目标人数(人)

完成时间

1

镇郊社区

10504

20191220

2

镇东社区

6426

3

人民社区

7783

4

镇北社区

7395

5

镇中村

11463

6

曹庄村

9135

7

镇西村

4823

8

公兴村

3264

9

硕项村

3632

10

尹湖村

6677

11

大胜村

4086

12

渔场村

2418

13

刘元村

2922

14

袁闸村

2736

15

新东村

2503

16

于营村

1925

17

管庄村

1433

18

武庄村

1779

19

郝圩村

2356

20191220

20

小庙村

1897

21

大庙村

2025

22

于圩村

3344

23

武障河村

4683

24

闸北村

2562

25

小元村

2495

26

大户村

1294

27

东王村

1222

28

宋集村

1591

29

苏口村

2227

30

陈庄村

1858

31

大吴村

1679

32

相庄村

2900

33

龙沟村

1839

总计

124876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910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