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开展全县2019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时间
11月20日—2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组人员
县卫健委组织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2)。
三、评价依据和标准
以《灌南县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灌卫〔2019〕74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灌南县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灌卫〔2019〕129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
四、程序与方法
1.评价镇卫生院、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两个村卫生室(随机抽取两个卫生室)。
2.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并充分利用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居民健康管理系统,注重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及抽查复核真实性。
五、评价要求
1.被评价单位各项目责任人必须在岗,所有资料当场提供,因人员不在及资料无法当时提供的相关评价指标按零分计算。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时间安排不作更改。
2.评价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对照标准,认真核实。本次评价成绩将作为分配公共卫生资金依据,并纳入县卫健委年终目标绩效。
六、其他事项
车辆由县卫健委统一安排,每天早上7:50在县卫健委门前集中准时出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县级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 2019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时间安排
2. 2019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组人员分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11月18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时间安排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备注 |
11月20日 | 汤沟中心卫生院 | ||
11月21日 | 北陈集镇卫生院 | 张店镇卫生院 | |
11月22日 | 孟兴庄镇卫生院 | 李集镇卫生院 | |
11月25日 |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 |
11月26日 | 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 百禄中心卫生院 | |
11月27日 | 三口中心卫生院 | 田楼镇第一卫生院 | |
11月28日 | 田楼镇第二卫生院 | 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
附件2
2019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组人员分工
领 队:向庆庆
组 长: 王海东
评价项目 | 评价组成员 | 备注 |
项目管理、项目效果 | 王强林 |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陆 玺 |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孙婷婷 | |
慢病管理 | 王 昕 | |
健康教育 | 丁梦秋 | |
健康素养促进 | 赵 波 | |
预防接种 | 刘阿玲 |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浦栋、杨子贤 |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范丽娟 | |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王本兴 | |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孙艳云 | |
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 朱硕生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周 琳 |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郭 丽 | |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管理 | 朱婷婷 |